「有人搞事!」旺旺三公子回應牛奶疑喝出老鼠,當事人稱異物各取一半等檢測
11月20日,有網友發視頻稱,在旺仔牛奶中疑似喝出老鼠。其視頻顯示,旺仔牛奶的罐體被用刀割開,露出罐底「一團不規則的黑色異物」,視頻配文「孩子打開喝了一口說味道很怪,倒掉打開後真的噁心」。

22日,該網友再次發布視頻,稱已與廠家取得聯繫,目前廠家提出了以一賠十的方案,而異狀物則雙方各自取一半,等待成分檢測結果。
11月22日晚,旺旺集團首席營運官蔡旺家在微博發文回應稱,「安心、放心,不用擔心。封閉管道,沒有湯姆,更沒有傑瑞。我今年40歲,我喝旺仔牛奶已經28年了。」旺旺三公子蔡旺庭也回復粉絲留言稱「明顯有人在搞事」。


11月23日凌晨,旺旺集團針對近日旺仔牛奶相關輿論發布說明,稱公司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赴現場,積極與消費者進行溝通了解情況。同時對生產線進行全面審查,沒有異常。公司已對留樣產品封存備查。正與有關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儘快查清事實原委。同時,也將依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另據紅星新聞報道,22日晚,視頻發布者彭先生向記者表示,此事他沒有弄虛作假,拆罐的時候就是正常拆,裡面的物品絕對不是他自己塞進去的,並對記者「發誓賭咒」。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消費者懷疑食品內吃到異物,應當保留食品外包裝、購物憑證、異物照片、視頻等證據,證明食品存在質量問題,與商家溝通協商,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協舉報投訴。如果異物屬實的,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可要求商家支付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如果還造成身體健康損害等其他損失的,還可主張賠償損失。
付建指出,消費者懷疑購買的食品有安全問題,在網上曝光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但是需要辯證來看待。
如果消費者有一定證據支撐懷疑,曝光可引起關注,促使企業和監管部門重視,便於問題快速解決,體現了公眾監督的意義。在曝光時應當以事實為依據,確保內容客觀真實,不誇大、歪曲、編造事實,也不使用侮辱誹謗性語言。但如果是毫無根據的推測,就進行網上曝光則存在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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