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和偉領銜主演的刑偵大劇《我是刑警》,到了第5集,1.28武裝搶劫案已經告破了,不用說,宋小軍、孫哲、陳小冬肯定會被槍斃的。
宋小軍的頭腦真不是一般人,1.28搶劫案的策劃和實施過程,真是堪比現代特種作戰,他把所有的細節都考慮到了,包括如何應對事後民警的拉網式排查。
有一個細節,大家肯定發現了,在試射改裝後的獵槍時,宋小軍甚至不忘了提醒,要在火車經過鳴笛時再開槍。
1.28案之所以能夠告破,關鍵是經警張義文在受傷後開的那一槍,就是這一槍,歹徒團伙在撤退時,已經無法帶走陳小秋。
為了毀滅證據和痕跡,陳小冬向自己的親哥哥開了槍後,防火燒毀了現場。在1.28案件原型中,孫海波團伙實際上是用炸藥毀滅的現場。
張義文只是右胸中槍,假如他不開那一槍的話,歹徒就不會補槍,他大機率能活下來。張義文用盡力氣開這一槍,除了出於職責本能,沒有別的原因。假如他沒有開這一槍,就算他僥倖活了下來,以後的日子,他也無法面對自己。
這樣,問題來了,假如張義文想到了自己開槍的後果,他裝死不開槍的話,1.28案件,還能告破嗎?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算宋小軍4人暫時安全逃跑了,1.28案,肯定能夠告破的,只是時間會更長,過程更曲折罷了。
殺人搶劫的動機,宋小軍自己也說過,想做大買賣,一沒有本錢,二沒有關係,還做個屁。宋小軍說的倒是實話。但是,沒有本錢做大買賣,就和妻子白玲一起做小買賣就是了,踏踏實實地慢慢積累,日子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但是,宋小軍放不下做大買賣、賺大錢的執念,把自己的聰明頭腦用在了武裝搶劫這種僥倖冒險的事上了。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