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當小三搶丈夫屢次自殺!言情教母瓊瑤一生太精彩
後來談起這段失敗的婚姻,瓊瑤坦言「一開始就是個錯誤」,因為兩個人沒有很深的愛情基礎,認識的時間又很短,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該雙雙執迷不悟地寫作」。

1973年,宋存壽將影片《窗外》拍成後,瓊瑤突然以版權問題出面制止影片的發行,要求當局禁止該片在台上映,結果整個訴訟過程複雜得令人瞠目,長達一年之久!
在和解不成功的挫折下,電影被判定違法拍攝,被全面禁演,而相關製作人竟然被判刑入獄,真可謂是下了狠刀子。
林青霞的電影處女作《窗外》一開始便無緣與台灣觀眾見面,這對初拍電影的她來說,確實是個不小的打擊。

雖然影片被台灣當局禁止在台放映,但禁止令卻無法延伸到島外的外埠市場,影片一度由嘉禾代理,在香港進行了首映式,並在全東南亞相繼發行。
18歲的林青霞在片中飾演文采出眾的女高中生「江雁容」,從此一夜爆紅。

瓊瑤的最後一段戀情最為離經叛道,因為雙方相識相惜時還處於「使君有婦,羅敷有夫」的狀態。
瓊瑤在《皇冠》雜誌社連續發表多篇中短篇小說,得到了社長平鑫濤的欣賞。平鑫濤親自給瓊瑤寫約稿信,並鼓勵她寫得長一些,這便是《窗外》的創作源頭。

之後,平鑫濤憑藉自己的能力和人脈鼓勵瓊瑤在創作道路上越走越遠,瓊瑤的小說也推動《皇冠》雜誌銷量直線上升;平鑫濤覺得瓊瑤就像她筆下的女主角一樣溫柔善良,瓊瑤則沉浸在平鑫濤無微不至的呵護里。
兩個人在對彼此的欣賞、感激、敬佩和依賴中越走越近,瓊瑤在欲罷不能的心情中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小三」生涯。

1964年,瓊瑤和慶筠離婚後,帶著孩子從高雄搬回了台北。她新租的房子,就在平鑫濤家的對面。
她會經常從生活的各個方面,去徵求平鑫濤的意見。有了新衣服,會詢問對方是否好看。
有了好吃的,甚至會直接打電話到平家,要跟平鑫濤一起分享。
有一天平鑫濤夜不歸家,妻子林婉珍將電話打到了瓊瑤家裡。電話那頭的瓊瑤對她說:「你過來把他帶回去嘛。」
在林婉珍眼裡,丈夫平鑫濤變心,瓊瑤這位二奶肯定是「功不可沒」。於是,這段第三者的畸形戀情,持續了10年以上。最終,平鑫濤和林婉珍離婚。
據說,平鑫濤選擇和前妻離婚,是在瓊瑤的逼迫之下才簽字的。不過當年離婚之時,雙方並沒有訴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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