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回娘家,我爸都不願意跟我說話,總覺得我辜負了他的期望,而我媽總是拉著我的手唉聲嘆氣,說貧賤夫妻百事哀。結婚的時候我爸媽一點東西都沒給我,而老公家更別說了,也一點表示都沒有。我媽看不下去,覺得我跟婆婆住在一起也不是事,又擔心我跟婆婆發生矛盾,所以在我爸的萬般阻攔下還是拿錢給我買了一套房,但房子寫的是我媽的名字。
房子是二室一廳的,買房的事我也告訴了老公,但裝修的時候他就直說沒錢,我自己也沒存款,所以裝修的錢還是我家掏的。房子裝修好了,我們要搬進去的時候,沒想到婆婆也跟了上來,她說自己也沒住過這麼好的房子,意思就是說她想跟我們一起住。
之前我和婆婆一起住的時候,我就明顯感覺到了婆婆對我有偏見,而且很多生活習慣都不一樣,我喜歡睡懶覺,她凌晨五點就要起來看電視,吵得我也睡不著。而且婆婆上完廁所總是不沖,有時候摳完腳還要拿水果吃,她的所有生活習慣我都接受不了,所以我直接拒絕了。
可是我婆婆卻不依不饒,非要跟著我們一起住,我不願意,她就撒潑打滾。我讓老公勸勸婆婆,老公卻站在了婆婆那邊,說多住一個人又沒什麼,讓我別這麼小氣。可這是我小氣的問題嗎?我也被老公的話氣到了。婆婆見到老公幫她,心裡好像也有了底氣,也不提要進去住了,反而是提出了一個更過分的要求。
「我不跟你們住也行,那你把房子寫我的名字,反正你是婚後買的房,也有我兒子一份,現在再添一個我的名字,不過分吧!」這不叫過分,什麼叫過分?我老公還在一旁說我家這麼有錢,買套房輕輕鬆鬆,就算把這套房子給他們都不過分。
我這時也回過味來了,他們一唱一和演戲給我看呢,就為了一套房子?我氣得胸口疼,直接對他們說:「婆婆你別鬧了,就算我和老公離婚,房子也不可能寫你的名字!」說完我轉身就走,打車回了娘家,果然是結婚見人品,我突然後悔和他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