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秦川只是提供幫助和支持,清江隊伍自己的決心不夠,人員帶動不起來,再過十六年還是破不了。
這也是為什麼秦川最後對楊小潔大力表彰,還要請她吃飯。因為她身上的精神才是清江需要的。
沒有楊小潔的堅持,就不會是攻堅行動第一個抓住嫌疑人的案子。
抓住了兇手杜坤,還要完善證據鏈,指紋比對上了,口供也有了,秦川還是堅持抽掉河水,把槍找出來。
槍在水裡已經泡了十幾年,上面的生物痕跡基本也都被水流沖刷乾淨了,對於完善證據,真的至關重要嗎?
秦川如此大陣仗,又是切斷河流抽干河水,真正目的是要把清江的隊伍再訓練一次。
經歷了爆炸案之後還是缺乏吃苦的意志力,那就再來一次。
與之相比,東林縣就能吃苦許多,尤其是陶維志簡直要走火入魔。
六年的時間把顧家的族譜,倒查到了大清朝,用蘇暢的話說,他是一個人在做一整個國家的項目。
這一點秦川很欣賞,但破不了案就沒有意義,重點是要破案,而不是吃苦,吃苦是為了破案。
最後抓住兇手王海,家就住在距離案發地1.5公里的地方,眼皮子底下。
他不是什麼窮凶極惡,狡猾如狐之人,作案後也不懂得消除自己的痕跡。
同時心理素質極差,更沒有反偵察能力,被抓到後不久,都不用上審問手段,就自己全招供了。
不像良城案的常興榮,最後還想和警察談條件。更不像清江兩案的杜坤,心理素質極強,非常擅長鬥爭,怎麼審都是滴水不漏。
面對這樣一個兇手,這樣一個破案第一名,陶維志心裏面空落落的,有種說不出的滋味。六年的辛苦付出,以為是一個很難對付的人,結果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這一刻他沒有功成身退的快感,有的只是慚愧,本不該花上六年時間。
他意識到自己根本沒有刑警需要的敏銳,壓根就不適合做這個工作。這才是他放棄當刑警的原因。
能吃苦但能力不足,面對一個愚蠢的兇手,都花了六年時間,那要是真遇上職業罪犯,還有希望嗎?
既然如此,不如主動讓開位置,讓有能力的人上。所謂被縣誌和歷史困住,只是他給自己找的一個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