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1年,周永剛冤案平反獲580萬元國家賠償

2024-12-21     影墨     3904

孫闊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總額為580萬元,是法院主動上門調解解決的,他上周已經拿到了這筆賠償。」

坐牢21年,周永剛冤案平反獲580萬元國家賠償周永剛(右)和孫闊律師

>>>賠償對比

律師詳解為何獲賠償比呼格案、聶樹斌案高

孫闊表示,與內蒙古呼格案、河北聶樹斌案相比,周永剛的賠償高有高的原因。

2014年12月,內蒙古高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呼格吉勒圖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呼格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059621.4元,其中精神損失費100萬元。

2017年3月,河北省高院就聶樹斌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各項賠償金總額共計268.13991萬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9.1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萬元,精神撫慰金130萬元,一次性支付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個人生活費6.4萬元。

孫闊解釋說:「周永剛冤案得到糾正後,之所以賠償金額達到580萬元,一方面是當前賠償標準高,在監獄失去人身自由的時間長,長達21年4個月零4天,僅這一項按照每日賠償金的標準,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462.44元計算,就達360多萬元;另一方面也有適當照顧周永剛的成分存在,即便這樣,本案賠償金額也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沒有超越法律標準和範圍。從經濟角度看,冤案平反越早越快,國家賠償的就越少。」

孫闊直言:「我還多次叮囑他,這個錢不要隨便出借,不要參與投資,主要精力放在農牧業生產上,好好養牛養羊。」

孫闊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周永剛還有訴求未達成,「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他下一步要申請啟動對國家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追責。」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