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將老屋賣給殘障弟弟,14年後卻因一則「遷款謠言」反悔,將房偷過戶到兒子名下,結局卻讓她後悔萬分

微薄且不穩定的收入,連按時支付一間小破出租屋的租金都難以保證,甚至於一日三餐都經常吃了上頓兒沒下頓兒。
正因如此,在聽到長姐如此關心自己、還熱情邀請自己前去投奔時,劉寶蓮是既感動又感激。毫不猶豫的就收拾行李,來到了姐姐劉晚蘭家中。
劉晚蘭徑直帶著劉寶蓮去到老屋,一開口就說要跟他簽訂「立賣斷契」,直接把老屋賣給他。

對此,劉寶蓮錯愕不已。畢竟這麼多年以來,他都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四個口袋一樣重,根本沒有存款。更別說老屋當時的市價能達到4-9萬元,這對劉寶蓮而言完全是個天文數字。
正當劉寶蓮不知如何是好之際,劉晚蘭竟再次語出驚人的表示: 「你不用擔心錢的問題,你早就把錢給我了」。
原來,劉寶蓮的名下其實有一片農田。只不過他沒有能力耕種,所以一直荒廢著。後來離開老家時,劉寶蓮連田帶田契,都交由劉晚蘭保管,久而久之就完全將此事忘光了。

直到2006年初,劉晚蘭意外得知,外面有人來高價收購土地。她心想反正田也荒著,就算種一年也賺不了幾個錢。便做主將自己和弟弟的田都給賣了。其中劉寶蓮的那部分,賣得7萬塊。
這筆巨款對赤貧如洗的劉寶蓮來說,無疑是「久旱逢甘霖」,充分能夠解決他的生活困境。然而,不知道是一時私心作祟,還是想給弟弟一個出其不意的驚喜。劉晚蘭從頭到尾都沒有將此事告訴劉寶蓮,錢也被她存進自己的存摺里。也正是這個操作,為之後的一切糾紛埋下了伏筆。
不久後的一天,朱勤浩意外在家中翻找到了這張存摺。他打開一看,發現存摺是母親的後,二話不說就拿走用掉了。

得知此事後,劉晚蘭氣得是火冒三丈。可奈何覆水難收,自家又沒那麼多存款來填補這個洞。焦急之下,劉晚蘭只得找來妹妹劉晚英商量,看看應該怎麼彌補劉寶蓮的損失。
仔細思索一番後,劉晚英提議說: 「哥哥在青田開這個車,現在有租房子住,年輕,以後老了沒有房子住,要麼給他老了住住好了」。

事實上,劉晚英一直都心疼劉寶蓮在外漂泊不定。生怕他老了干不動活兒、付不起房租以後,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劉晚英知道,長姐家正巧蓋了新房,老屋本就空著,不如用老屋來抵債,豈不兩全其美、皆大歡喜。
劉晚蘭一想,老房子空著的確無用,再說6萬的價格自己也不吃虧,便一口答應下來。緊接著她把劉寶蓮叫了回來,兩人一番協商、一拍即合,便把轉賣老屋一事敲定下來。
當劉寶蓮把此事告訴女兒時,劉春燕也十分支持,她激動地表示爸爸能有個固定住所,自己常年在外也就能安心了。

2006年7月13日,在村幹部的見證之下,劉晚蘭和劉寶蓮正式簽訂了賣斷契約。只可惜由於法律意識過於單薄,此前又從未擁有過房產,劉寶蓮壓根就沒有對房產證的概念,自然也就沒有去房管所辦理過戶。
這也就釀成了,劉寶蓮手握買房契約,但房產證卻還是劉晚蘭名字的混亂局面。
拆遷傳聞,金錢至上 俗語有云:「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按照道德倫理而言,姐弟倆既然已經簽字畫押、錢房交換,無論走沒有過戶的程序,都應當認同這個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