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生,今年我已經30歲了,來自山裡的一個小農村。
小時候靠著自己努力,終於考上了大學,當上了大學生。
畢業後的我選擇在一線城市打工,剛開始挫折不斷,雖然是大學生,但是在城市裡並不少見,也不被別人稀罕。
輾轉反側,終於應聘了一家公司,從小小的一個營銷員,干到30歲了還只是策劃而已。
那時候的我挺自卑的,男人三十而立,而我卻是慚愧的。
去年,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了我的女朋友,她名字叫阿婉。
她就跟她名字一樣,挺賢良的。雖然阿婉也是一個大齡剩女,但和她相處很愉快,加上她溫柔體貼,所以我們兩個很快就在一起了。
年後,我就在阿婉的帶領下,見到了她的父母。
並跟她父母表示,我想要把阿婉娶回家。
不過在我講述我的想法後,阿婉的父母也推出了要求。
阿婉的父母表示,彩禮25萬,要全款買婚房。
那時候雖然25萬彩禮並不多,但是還是讓我農村父母頭痛,更何況還要全款買婚房。
但是為了阿婉,我還是硬著頭皮答應了下來。
我這幾年的積蓄積攢起來的錢也有二十來萬,在跟父母協商,找親戚朋友借一下,應該還能支持的。
飯後我就說回去找父母協商,然後就回去了。
阿婉把我送到門口的時候,她憂鬱的眼睛看著我,我就說:「別擔心,我會把你娶回家的。我現在就回去找我父母商量一下,等我消息。」
我回到家裡,和我父母聊起我結婚的事情,和阿婉父母只要求。
我媽聽了說:「兒啊,爸爸媽媽也幫不了你多少,更何況你有一個弟弟,爸爸媽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
是啊,我父母都是來自農村,靠著家裡的農作,把我和我弟弟養大成人,現在我弟還在讀書。
然後我想了很久,然後說:「我是大哥,弟弟還在讀書,家裡的錢先給我結婚,家裡的房子我也不要了,把房子留給弟弟,等以後弟弟結婚我再把我的積蓄拿出來。這樣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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