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我國婚嫁的一種習俗,這種習俗其實在我國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的歷史了,按照風俗來說,他是男方要娶女子為妻的時候,需要給女方家的禮金,既然給了女方,但沒有再問女方要回來的道理。我的一個朋友,在結婚一個星期,婆婆就逼她把彩禮拿出來還債,朋友氣得直接提離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來看一下她的故事。
自述人小柳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老公的家庭條件很一般,父母是做點小生意的,收入剛夠生活的那種。他還有一個弟弟在家,當初我就是看中老公人老實,工作收入也比較穩定,才願意嫁給他,我的父母並不是很贊同,因為他們覺得老公的家庭條件不怎麼好,可是我堅持,父母也沒辦法。
結婚前夕,雙方家長坐在一起吃了一頓飯,大家說到了彩禮的事,老公媽媽說家裡負擔太重,自己的身體又不太好,不想給彩禮,我媽就說不行,彩禮是一種風俗,多多少少都要給,這是對女方的尊重,他們家沒辦法,才答應給五萬塊錢彩禮,其實在我們這裡,很多人家的彩禮都是8到10萬,我們家只要五萬,已經算是很少的了。
我媽說,五萬就五萬,那也是他們家的心意。就這樣,我和老公結婚了,因為婚事都是事前商量好的,所以辦下來還是挺順利。
結婚第二天,老公和我回門,就是回娘家,我們買了很多東西,我爸媽也封了兩個大紅包給我們帶回來。
結婚的事雖然辦得很順利,但是一個流程走下來還是很累的,第三天總算沒什麼事了,我們兩個就想睡個懶覺,可婆婆一大早就讓我起來做早餐,他說新媳婦可不能睡懶覺啊!
我沒辦法,只好拖著疲憊的身體起床,給全家人做早餐,我想表現的好一點,把早餐做的豐盛一點,就把老公拉起來,讓他幫幫我,可婆婆卻阻止我,說老公這段時間太累了,讓他好好休息一下。
婆婆的話讓我心裡很不舒服,難道只有她的兒子累,我就不累嗎?不過我嘴上沒說,因為剛嫁過來,我不想和婆婆發生衝突,一個人默默的進廚房,繼續準備早餐,好不容易把早餐做好,婆婆才讓我去把老公叫起來吃早餐。
吃完後,所有人該幹嘛幹嘛,我還得洗洗刷刷,婆婆來到我旁邊也不幫忙,只是跟我說,她年紀大了,以後家務的事就交給我,平時我上班,她負責做飯,不過周末必須我來做,公公有糖尿病,什麼菜不能吃,小叔子愛吃的又是什麼菜,讓我記清楚。
我對婆婆說,我們年輕人做家務沒關係,不過要讓老公和我一起做,因為我也是上班族,我也在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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