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編輯劇透社:明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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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即便已經離世多年,但還會因為她的母親及哥哥梅啟明的原因,經常成為新聞焦點,令外界及她的粉絲,在同情她之餘,也十分厭惡她的哥哥及母親。
近日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再度成為新聞焦點人物,只因他曾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重心不穩導致倒地。
這令梅啟明十分氣憤,也因此一直向餐廳追討工傷及欠薪,但怎奈他上訴失敗,反而被判還欠餐廳連本帶利4.8萬元的訴訟費。
就這件事情,梅啟明於近日在高等法院,反對破產申請,還建議法院允許他分期6個月還完。
此外梅啟明還在庭上稱,自己現在兩餐都成問題,只能分期付款。但該案件法官陳靜芬則指梅啟明未能向法院提供合理的反對理由,遂頒令梅啟明破產。
但對於這一做法,梅啟明稱沒有收到債務人寄到他家的誓章,也聲稱他工傷後入院治療,至今僱主都未能向他支付賠償。
也巧言稱4.8萬的訴訟費,需要待工官司勝訴後,才有錢償還。對此債權人指出曾建議要為梅啟明驗傷,卻遭到他的拒絕。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梅啟明也在被判破產後,聲稱自己並未說就不給錢,所以沒有理由強迫他破產,期間更以沒收到對方文件一事,直言他們都是硬來。
對此法官也十分生氣的表示,不需要梅啟明教她做事,並且稱已經頒發了破產令。見法官態度決絕,梅啟明聲稱他會考慮再次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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