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名企,邱華如果不是到了萬不得已的地步,是不會輕易去接觸的,本想著靠自己的能力,順利拉一些案源,卻不知,那些企業的負責人就像是被提前打好了招呼一般,見到邱華的第一眼,甚至連人家名字都不問一生,就要把企業所有的案子,都交給她,當然,天下沒有掉餡餅的好事。
如果邱華答應這一年200萬的律師服務費,就要在自己公公面前美言幾句,因為這家企業早就看上了一塊地,除非張書記開口,要不然憑藉他們的能力,是無法拿到那張地皮的,而上面所說的那樁爛事,就是邱華的公公,恐怕已經涉嫌貪污了,當然,官場就那麼一回事,之間有利益輸送,怕是再正常不過了。
但夏舒父親的例子,就血淋淋地擺在那裡,如果邱華真的跟這幫企業合作了,害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公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