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占孟蘭蘭的一方認為自私的本就是男人,因為社會上太多這樣的事了,然而性別對換了就覺得毫無問題,一旦變成了婚前女方有房就受不了,除了自私就是大男子主義,妥妥的雙標。
其實這兩方面聽起來都挺有道理的,我也問了身邊的幾個男性朋友,回答的基本都是不願意女友有房貸結婚的,我倒並不認為這是算計,如果說男人這是算計,那孟蘭蘭更是算計了。
因此我認為這是男人的一種性格使然,甚至是耳濡目染的一種習慣。
男人天生理性,而女性天生感性居多,男人大多喜歡在喜歡的女人面前有尊嚴和地位,像一座山一樣,被女人依靠,因此非常不喜歡女人為自己留後路,其實這麼看與其說女人會沒安全感,其實男人更沒安全感。
同樣男人從小的教育就是買房買車娶妻生子,而女人買房就有悖於這個理論,自然會感覺很不適應。
而大多數占孟蘭蘭一方的都是獨立女性,認為這樣的婚姻能給自己更多的安全感,即使感情不好也不至於一無所有,因為房貸是自己還的,也沒用丈夫,憑什麼有他一分,即使婚後他也幫自己還房貸,那即便離婚,到時候他出多少錢都給他便是,房子必須只屬於自己。
03.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實真的要分個你我這麼清楚,真的這婚肯定就得黃。
然而什麼是婚姻?
作家張弘說過:「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即:兩個人各削去自己的個性和缺點,然後湊合在一起。」
有人說湊合不準確,然而我覺得「湊合」這個詞才是婚姻的關鍵。
世界上沒有兩片一樣的樹葉,而世界上也沒有兩個完全適合的男女,基本都是湊合,找能遇到認為最好的,或者感覺最不錯的一個。
可即使如此,大多數兩個人依然能過得很好,這就是婚姻,讓兩個人並非變成了更好的人,而是湊合在一起,讓兩個人變成了更加適合彼此的人。
其實對於姜峰來說,多給孟蘭蘭一些信任,而孟蘭蘭也多給姜峰一些理解,這事才是真的很好解決。
所以房子署名是孟蘭蘭的沒問題,但是婚房還得另買,屬於兩個人,而孟蘭蘭自己的房子以租養貸,就完全沒問題了,這樣雙方婚後收入都不占便宜或者吃虧了。
如果這樣都不行,那只能說兩個人真的不適合,沒有誰是壞人,會算計這一說,只是沒有彼此罷了。
正如羅曼羅蘭所說:「對愛情不必勉強,對婚姻則要負責。」
如果不行,談不攏,那就分開吧,這是對伴侶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否則即使結婚也是「草率的婚姻」,沒有美滿,只有互相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