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碩怎麼也沒有想到,精明如他,竟然也被人擺了一道。
事情是這樣的,陳碩接了詺山集團的風險代理,用抵押房產弄來的錢墊付了前期所有的費用,包括請會計師審查帳目,調查債務人的實際還款能力等等。
官司打贏了,欠債的詺海集團還了兩千萬到共管帳戶後,孫總不認帳了。
給出的理由是,工人等著發工資,等對方把全部的六千萬還完之後,再付律師費。
而真相卻是,官司打贏之後,詺海和詺山的老總就握手言和了——陳碩沒什麼用了。
這就意味著陳碩想順利拿到代理費,幾乎不可能了,甚至連前期的投入,都有可能打了水漂。
於是,陳碩決定鋌而走險,利用開共管帳戶時用瞞天過海的手法,讓孫總秘書籤的授權協議,取走了本該屬於他的代理費。
這個舉動惹急了孫詺海,他帶著法務鬧到了良誠所要求還錢,並單方面終止了代理合同。
至此,孫詺海的狐狸尾巴終於露了出來——他請律師的目的就是為了震懾詺海集團,只要對方主動求和,他就占據了談判的主動權。
一旦談判成功,下一步就是一腳踹開律師。
至於律師費,想都不要想。
陳碩早就想到了這一點,所以才會附加了規避風險的條款,以及在共管帳戶上做了手腳。
事情到了這一步,主動權依然在陳碩手裡。
只要他同意韓之通和孫詺山的溝通結果,他還能在扣除成本之後,賺到可觀的代理費。
但,一向油滑、見好就收的陳碩,一反常態的軸上了——堅決不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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