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倫李湘還是離婚了,他們離婚只是遲早的問題,現在來說,怎麼都有點馬後炮之嫌。
12年的婚姻就這麼不堪一擊,為什麼是遲早的問題?
兩個人的問題不是一時的,也不會是一世的,不論什麼原因,都可以用最簡單邏輯去分析?
在王岳倫發微博之前,曾多次被拍到和其他女人在一起,這就是最強的分手理由,喜新厭舊!
這裡插入一個話題,窮人的離婚率相對要低,關鍵不是不想離婚,是離婚成本太高,索性就不離婚了。
對明星來說,錢根本不是問題,那麼離婚成本就可以忽略不計,李湘也不是第一次離婚了,有第二次也不奇怪。
回到主題,男人喜歡上漂亮女人,就一定要離婚嗎?換句話說,男人怎麼樣才能持久去愛一個人呢?再或者說,王岳倫怎樣才能繼續喜歡李湘呢?
一個巴掌拍不響,那就是兩個人的問題了。
第一,男人喜結新歡!
第二,女人不美了!
我們現在看看李湘的體型,顏值,都不足以再吸引男人的注意力。加之他們倆都那麼有錢,這就進一步推動了王跟其他女人走到一起。
男人和女人都是愛美的,婚姻對明星來說根本起不到枷鎖的作用,即便有了孩子,依然不夠。女人千萬不要有了家庭,有了孩子,男人就會收心,以此對自己的形象不管不顧,那就危險了。
說到底,錢讓人的慾望開始膨脹,一個人如果控制不了慾望,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四個字總結的話:德不配位。這樣說來,太有錢並不見得是好事!
離婚很正常,都是有錢燒的!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