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麼管不住自己的手,不如剁了……
本月26日,韓國警方透露正在上訴審中的男子組合B.A.P成員力燦(本命金力燦,32歲)再次因涉嫌強制猥褻被警方調查。
圖片來源:NAVER
2011年作為B.A.P成員出道的力燦於2019年9月因涉嫌在京畿道南楊州的某山莊內強制猥褻20多歲女性A某而被起訴。
當時,力燦和受害人A某以及其他朋友在一起喝酒,力燦親吻了A某並撫摸了A某的胸部。
A某報警後警察趕到現場,A某主張自己被力燦強行猥褻,但力燦否認嫌疑,稱「彼此都有好感」。最終,力燦被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以強制猥褻嫌疑進行了不拘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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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力燦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因對判決感到不服,力燦提起了上訴。
上個月,上訴審的第一次審判舉行,在這次審判中力燦承認了自己的強制猥褻嫌疑,撤回了自己的無罪主張,並提交了反省書。
對此,裁判部認為力燦反省態度良好,並囑託他與受害者達成協議。目前,力燦正在接受二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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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了錯、承認了嫌疑、還提交了反省書……呵呵,都是演的吧,要不然他怎麼能在二審審判過程中再犯?
據韓媒透露,上個月17日力燦於首爾龍山區漢南洞的酒吧外部樓梯上,在醉酒狀態下又對兩名女性進行了性騷擾。事發後受害女性親自前往警察局報了案,兩名女性中還有一名是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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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性陳述稱與力燦是第一次見面。
其中一名女性主張當時自己在等待食物,力燦擅自拿走了自己的手機,在自己向其索要時力燦用手摟住了自己的腰部,邀請自己一起上樓。
另一名女性則表示力燦撫摸了自己的胸部,自己進行了強烈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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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燦方面否認嫌疑稱雖然承認有過部分身體接觸,但是不是強制猥褻。力燦表示當時在狹窄陡峭的樓梯上,其他客人打開樓梯門出來,自己為了防止危險發生不可避免地跟該名女性發生了身體接觸,自己完全沒有性意圖。
對於另一名女性主張的自己撫摸了她的胸部,力燦則表示自己根本沒有摸過任何女性的胸部。
目前,警方已經掌握相關酒吧的監控錄像正在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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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可能這就叫做狗改不了吃屎吧……況且力燦除了這兩次因強制猥褻被立案,2020年10月他還曾因酒駕被立案。
當時,力燦他在首爾江南區道山大路鶴洞十字路口附近酒駕撞到護欄,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據警方測試,力燦血液中酒精濃度已經達到了取消駕照的水平(0.0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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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眾人物,犯下一次罪行就很難被公眾原諒,而力燦前前後後犯下了三次罪行,後兩次還都是在審判期犯下的,可見是沒有一點悔改之心!
這樣的人怎麼配得到粉絲的喜愛,怎麼配做偶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