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違法代言廣告被罰沒722萬 人民日報評景甜事件 景甜違法代言廣告被罰沒722萬具體詳情

【景甜違法代言廣告被罰沒722萬】今天(28日),市場監管部門公開曝光了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案的查處情況,相關案件令人警醒、發人深思。近年來,文娛明星廣告代言時有「翻車」,引起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市場監管部門從嚴查處文娛明星廣告代言違法行為,是維護市場秩序、回應群眾關切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廓清社會風氣的應有之義。
文娛明星代言商業廣告,既是一種為商家贏得回報的商業活動,也是一項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文藝工作。一個優秀的明星代言廣告,能夠有力地提升廣告的傳播效益,也可以成為具有相當藝術價值和審美價值的獨特藝術創作樣態,實現商業價值、藝術價值和社會價值的共贏。一個違法的明星代言廣告,不僅可能因為「明星效應」而放大對企業商譽的傷害,更可能讓社會大眾對「文藝」產生動搖。因此,文娛明星從事廣告代言活動,既要秉承「在商言商」的商業邏輯,更需堅持「成風化人」的文藝操守;而守法,是商業邏輯和文藝操守的共同底線。
為了追求高額的利益回報,對自己代言的商業廣告違法內容不去拒絕或阻止,而是堂而皇之地予以放大和推廣,這樣的錯誤不應出現,更不能出現。廣大文娛明星要切實以案為鑑、以案為戒,在從事廣告代言活動的過程中始終保持對法律的敬畏、對文藝的敬仰,做到自醒、自律、自重。
一是自醒。文娛明星要對自身作為公眾人物的社會影響力保持清醒認識,對明星廣告代言可能產生的正、反兩方面社會效應有清楚的判斷,審慎接手商業廣告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