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婉,34歲,一年前才剛搬進這套剛裝修好的三居室,是我和丈夫林建東攢了多年首付,貸款買下的家。可誰想到,還沒來得及住夠一年,建東就突發腦溢血走了——才38歲,一個字都沒留下。
他去世後,我哭了三天三夜,腿一軟就坐在沙發邊,仿佛天都塌了。我們沒有孩子,公婆住在老家,小叔子林建平倒是常來,但大多是來看哥哥,和我並不親近。
建東的頭七剛過完,婆婆就打來電話:「婉兒,能不能回來一趟?咱們一家人商量點事。」
我心裡有些疑惑,但想著他們也年紀大了,喪子之痛也不好受,就收拾了下心情回了老家。
那天,陽光明晃晃的,仿佛是在故意嘲笑我人生的灰暗。
一進門,婆婆就開門見山地說:「婉兒啊,你和建東沒孩子,房子登記的是你們倆的名字,現在他不在了,名下那一半也該過戶一下了。」
我愣住:「媽,你的意思是——過戶給小叔?」
林建平低著頭,一言不發。婆婆趕緊笑著說:「你也知道,建平年紀也不小了,還沒結婚沒房子。你一個女人守著那房子也孤單……這不,還能減少點房貸負擔嘛。」
我有點氣,又有點說不出話來,只能強忍著:「可那是我和建東一起供的房,怎麼能說過就過給別人?」
「不是別人,是你小叔。」婆婆面色一變,「我們林家總不能讓外人拿走家裡的財產!」
「媽!」我站了起來,「我是外人?」
婆婆哼了一聲:「你們沒孩子,你以後要是再改嫁,那房子不就便宜了別人?」
我一時間滿臉通紅,氣得發抖:「那是我丈夫的命換來的房子!我日後如何,是我自己的事!」
小叔林建平這時候插了一句:「嫂子,你別生氣。我也不是非得要這房子。只是媽擔心你一個人過得辛苦。」
我冷笑一聲:「所以就是怕我以後改嫁,不想我帶著房子出去,是吧?」
那頓飯沒吃完,我直接摔門而出,走到村口都還氣得直哆嗦。可也奇怪,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小叔以前話不多,卻是個老實人,這種事怎麼他也配合?難不成還有什麼隱情?
幾天後,我收到一個快遞,是林建東生前寫的一封信,被寄存在了律師朋友那裡,囑託萬一他出了意外,要轉交給我。
信不長,歪歪斜斜的字跡卻看得我眼淚直掉:
婉兒,如果你收到這封信,說明我可能真的挺不過去了。對不起,我瞞了你,我查出病的時候太晚了,不想讓你擔心。
房子的貸款還有三年,我和建平說好了,我不在了,讓他接著供,房子寫他名字你別生氣。他一直想娶那個女孩子,但人家娘家要求有房,建平沒說,他一直覺得對不起咱家。你放心,他不會趕你走,他會替我照顧你……我欠你一輩子,下輩子我還。
我的眼淚啪嗒啪嗒地滴在紙上。
我忽然明白了小叔那天低頭不語的沉默,也明白了婆婆口中所謂「林家不能便宜外人」的苦澀——她怕的是我過得不好,不是她兒媳的身份,而是那個和兒子一起共度十年、如今孤身一人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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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拿著信回了老家。
我把信放到桌上,對婆婆說:「媽,我可以把房子一半的產權轉給建平,但有個條件,這房子我能一直住下去。」
婆婆一愣,紅著眼點頭:「你想住多久都可以。我們也希望你一直住在這裡。」
小叔站起來,喃喃地說:「嫂子,我早就把你當姐姐,你別擔心,我這輩子都不會讓你為難。」
故事的最後,產權確實過了,但我沒搬走。林建平也順利結了婚,小姑娘挺乖,經常來找我聊天。
我一個人住在這房子裡,卻從來沒覺得孤獨。因為這套房子,不只是磚瓦和產權,更是愛,是責任,是建東留給我的最後一份深情。
有些眼淚,是遲到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