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臨走把剩下的三千塊放桌上,還留了一封寫得挺有情面的信,大意是她覺得年紀大了,還是過自己的日子更自在。可我知道,她心裡未必真那麼瀟灑。
那天晚上,我坐在沙發上,燙了壺黃酒,自己切了點花生米,想著這一個月的「搭夥」經歷,突然有點想笑。
老了不等於糊塗,也不代表非得找個人湊合。搭夥是兩情相悅,是互相體貼,不是花錢買個大爺的氣受。
從那以後,有鄰居又給我介紹人,我都婉拒了。
我寧願一個人安安靜靜過下半輩子,也不願意再過那種掏心掏錢還受氣的「搭夥生活」。
人啊,老了不是變弱,而是更該懂得,什麼樣的日子才配得上自己的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