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的故事:自從父母陸續去世後,我主動斷了存在了40多年的手足之情,並發誓以後都不會來往了。做出這樣的決定,不是我這個人無情冷漠了,而是覺得我家的手足之情,已經沒意義了。
我今年48歲,目前在隔壁市一所高中教書。
我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一直靠農田和山林為生。家裡一共三姐弟,一個是大我4歲的姐姐,一個是小我2歲的弟弟。
大姐和弟弟都不愛讀書,大姐初中沒讀完就跟人跑去外面打工,19歲未婚先孕,又在28歲那年離婚,帶著小外甥女回了老家跟父母住。直到13年前,才被父母撮合,嫁給了同村的一個光棍。
弟弟算好點,初中畢了業,但也很沒啥出息,在外打了五六年工,錢沒掙著多少,還到處惹事。為了這個弟弟,父母愁白了頭,好不容易攢了點錢,都給弟弟敗光了。
直到他26歲那年,娶了個會理髮的弟媳,兩人回老家鎮上開了家理髮店,才定性下來。
我跟他們不一樣,從小就愛看書,學習成績一直都不錯。高考也考上了縣城的師範大學。畢業之後,更是順利考進了縣城高中當老師。
工作五年後,我又娶了體制內工作的妻子,妻子那邊的條件很好,岳父是退伍老兵加國企職工,岳母則是街道辦的。
在妻子和岳父母的支持,結婚兩年後,我就在城裡買了房安了家。
我事業和家庭有成後,每次回家爹媽都跟我說,姐姐和弟弟過得不如我,讓我要多幫幫他們。
我一直謹記爹媽的話,對姐弟兩家的事,盡心盡力地幫忙。
姐姐未再婚那七八年里,我年年都給外甥女交學費,每次回家都會給外甥女買衣服鞋子。
外甥女來縣城讀初中時,我也是每周接她來家裡吃飯,輔導她學習。
弟弟結婚時,弟媳要的2萬彩禮,和一輛摩托車,父母拿不出,都是我這個二哥出的。還有弟弟開理髮店,也是我幫忙出錢裝修的。
每到過年過節回家,都是滿滿一大車禮品載回去,父母一份,大姐和弟弟各一份。
不管過年回不回去,我都會把紅包叫人捎帶回老家,給大姐和弟弟的孩子們,幾乎沒斷過。
說實話,過去那麼多年,不管送的禮,就單單貼補他們兩家的錢,隨便都有十來萬了。
大姐和弟弟也在我的幫助下,生活也慢慢變好,弟弟在鎮上買房安了家,大姐和光棍姐夫開了山林種果樹,算是村裡果農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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