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幾天,她就什麼都不多管了。做飯讓他們點外賣,孩子放學也說:「我最近腿疼,怕接不穩,還是你們安排吧。」她也不再天天收拾衛生,偶爾去陽台曬曬太陽,自己拎著小包去小區里跳跳廣場舞,鄰裡間還交上了幾個牌搭子。
她變了,林茜卻開始有點不好意思,有天還特地問:「媽,您最近是不是不太高興?」
張淑芬笑笑:「沒有啊,我挺好的,歇歇也好。」
林茜沒再多說什麼,但那次對話之後,她也好像知道該收著點,不再把話說太滿。張淑芬心裡也清楚,林茜不壞,就是咱們這代人和他們那代人過日子的方式不一樣。她要的秩序、乾淨、獨立,我們要的是熱鬧、隨性、人情味。這不是誰對誰錯,而是理念不同。
住了三個多月,張淑芬決定回老家。臨走前,兒子還勸她:「媽,你這不是還沒住穩呢?怎麼又回去了?」
她擺擺手:「哎呀,你們上班、孩子上學,各有各的事。我在這兒吧,總感覺不是那麼順溜。我回家去種點菜,養點雞,也自在。」
林茜送她到車站,還拎了一袋子零食說:「媽,路上別餓著,下次想來就隨時來啊。」
張淑芬點點頭:「我來,是客,客不能常駐;你們好,我也就放心了。」
車啟動那一刻,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漸行漸遠的城市樓群,心裡反而鬆了一口氣。
她不是不愛兒子兒媳,也不是不疼孫子,她就是明白了一件事——在兒子家,再好的兒媳婦,也叫你「媽」,卻不會真的讓你變成「家裡人」。你多干點,怕你越界;你少干點,又怕你偷懶。這「孝順」,只適合保持距離,一旦你當了真,就容易惹事。
還是老話說得對,婆媳之間,最好相敬如賓;至親之間,也需邊界分明。
張淑芬回到家,打掃了院子,拎著水壺澆了蔥地。太陽正好,她泡了壺茶,靠在竹椅上,哼著小調,心裡別提多舒坦。
「自個兒的窩,哪兒都不如。」她嘀咕了一句,笑出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