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媽愛上兒子同學,不顧家人反對要跟他結婚,還要送房子給他

2025-06-13     緣分     1929

「你再說一遍?你要嫁給誰?」

張晨風幾乎是吼出來的,額頭青筋跳動,手裡的水杯都差點砸到地上。

「林志遠啊!」馬蘭花一臉坦然,嘴角掛著笑,「你小時候不是最喜歡和他玩了嗎?他現在對媽也好,天天來陪我打太極、做飯,關鍵是有眼緣。」

張晨風猛地起身:「他是我同學!小你整整二十五歲!」

馬蘭花不以為意地抿了口茶,「愛情不分年齡,晨風。我六十歲了,難道就不能談感情了?」

馬蘭花,今年六十一歲,喪偶十年,年輕時在國營廠上班,退休後愛跳廣場舞、打太極。

兒子張晨風大學畢業後在外地發展,三十六歲了也沒成家,讓她操碎了心。

直到幾個月前,林志遠,張晨風的大學同學,從外地回來照顧生病的母親,恰好租住在馬蘭花隔壁。

起初是送飯、幫跑腿,後來就是一塊跳廣場舞、遛彎、下象棋。馬蘭花感受到了多年未有的「關心」和「陪伴」,而林志遠也不避諱,開始當眾稱呼她「阿蘭」。

「媽,你當初要我叫他『志遠哥』,現在你要他當我後爸?」張晨風的聲音都顫了,「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別人怎麼看你?」

馬蘭花放下杯子,語氣一冷:「我活了大半輩子,不是為了活在別人嘴裡的。你爸走得早,我孤苦伶仃二十年,難道連喜歡一個人的資格都沒了?」

「喜歡歸喜歡,你還說要把房子給他?」張晨風瞪大眼,「你知不知道他什麼都沒有,他圖的就是你的房子!」

「我住的房子是我自己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馬蘭花直視著兒子,「志遠不是你說的那樣。他人好,心細,還知道體貼人。」

「他對你好,那是因為你手裡有房!他還不上班,在你家吃喝不掏錢,你覺得他真心?」

馬蘭花語塞了一瞬,抿了抿嘴角,「他最近在找工作,是我不讓他太辛苦,反正我養得起。」

「你是瘋了吧?」

六旬大媽愛上兒子同學,不顧家人反對要跟他結婚,還要送房子給他

很快,這事就傳到了親戚那兒。

「蘭花,你年紀也不小了,別給晚節不保。」二姐在電話里勸。

「我不怕別人說,我又沒幹虧心事。」馬蘭花態度堅決。

小姑子上門來了:「你兒子都臉都丟盡了,你還有心思談戀愛?那林志遠,說白了就是想攀你家點什麼。你自己清醒點吧!」

馬蘭花聽得臉色發白,卻一言不發。

當晚她一個人坐在陽台上發獃,林志遠端了碗粥過來:「阿蘭,別理他們,咱倆好好的就行。」

「志遠,你說……你到底圖我啥?」

林志遠笑了笑:「你人好,對我好,我就想跟你過日子。」

「可你什麼都沒有。」馬蘭花低聲說。

「我有手有腳,也不是廢人。」林志遠認真看著她,「你要覺得我就是為了房子,我明天就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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