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媽愛上兒子同學,不顧家人反對要跟他結婚,還要送房子給他

2025-06-13

「你再說一遍?你要嫁給誰?」

張晨風幾乎是吼出來的,額頭青筋跳動,手裡的水杯都差點砸到地上。

「林志遠啊!」馬蘭花一臉坦然,嘴角掛著笑,「你小時候不是最喜歡和他玩了嗎?他現在對媽也好,天天來陪我打太極、做飯,關鍵是有眼緣。」

張晨風猛地起身:「他是我同學!小你整整二十五歲!」

馬蘭花不以為意地抿了口茶,「愛情不分年齡,晨風。我六十歲了,難道就不能談感情了?」

馬蘭花,今年六十一歲,喪偶十年,年輕時在國營廠上班,退休後愛跳廣場舞、打太極。

兒子張晨風大學畢業後在外地發展,三十六歲了也沒成家,讓她操碎了心。

直到幾個月前,林志遠,張晨風的大學同學,從外地回來照顧生病的母親,恰好租住在馬蘭花隔壁。

起初是送飯、幫跑腿,後來就是一塊跳廣場舞、遛彎、下象棋。馬蘭花感受到了多年未有的「關心」和「陪伴」,而林志遠也不避諱,開始當眾稱呼她「阿蘭」。

「媽,你當初要我叫他『志遠哥』,現在你要他當我後爸?」張晨風的聲音都顫了,「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別人怎麼看你?」

馬蘭花放下杯子,語氣一冷:「我活了大半輩子,不是為了活在別人嘴裡的。你爸走得早,我孤苦伶仃二十年,難道連喜歡一個人的資格都沒了?」

「喜歡歸喜歡,你還說要把房子給他?」張晨風瞪大眼,「你知不知道他什麼都沒有,他圖的就是你的房子!」

「我住的房子是我自己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馬蘭花直視著兒子,「志遠不是你說的那樣。他人好,心細,還知道體貼人。」

「他對你好,那是因為你手裡有房!他還不上班,在你家吃喝不掏錢,你覺得他真心?」

馬蘭花語塞了一瞬,抿了抿嘴角,「他最近在找工作,是我不讓他太辛苦,反正我養得起。」

「你是瘋了吧?」

很快,這事就傳到了親戚那兒。

「蘭花,你年紀也不小了,別給晚節不保。」二姐在電話里勸。

「我不怕別人說,我又沒幹虧心事。」馬蘭花態度堅決。

小姑子上門來了:「你兒子都臉都丟盡了,你還有心思談戀愛?那林志遠,說白了就是想攀你家點什麼。你自己清醒點吧!」

馬蘭花聽得臉色發白,卻一言不發。

當晚她一個人坐在陽台上發獃,林志遠端了碗粥過來:「阿蘭,別理他們,咱倆好好的就行。」

「志遠,你說……你到底圖我啥?」

林志遠笑了笑:「你人好,對我好,我就想跟你過日子。」

「可你什麼都沒有。」馬蘭花低聲說。

「我有手有腳,也不是廢人。」林志遠認真看著她,「你要覺得我就是為了房子,我明天就搬出去。」

馬蘭花眼眶泛紅,拉住他手,「我不讓你走。」

張晨風心寒了。

他找來了老同學,把林志遠的過往一查:這幾年換了不少工作,有兩次網貸記錄,前女友跟他分手時還鬧過一場,原因是「啃老、懶惰、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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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你要的不是愛情,是幻覺。」張晨風最後一次勸她,「他連自己都養不活,你把你一輩子攢下來的東西都搭進去,圖什麼?」

馬蘭花聽完,沉默很久。

第二天一早,她收拾好林志遠的東西,說:「志遠,我……不想你再來了。」

林志遠愣住:「怎麼突然……」

「你是個好人,但我們不合適。你年輕,我有房子,我兒子有成就,你說你什麼都沒有……你我都清楚。」

林志遠臉色一下變了,聲音也冷:「你現在嫌我沒出息了?」

「不是。」馬蘭花輕聲,「我只是怕……我死後你連塊墓碑都不願意立給我。」

林志遠愣了愣,終究沒說話,提著行李走了。

馬蘭花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了一夜。

次日一早,張晨風給她送來早飯,看她眼圈發紅,輕聲說:「媽,你要真寂寞,我給你找個老伴,不圖你房子、不耍心眼兒的。」

馬蘭花笑了笑:「媽不找了。你小時候一場病,我扛了一個禮拜。現在我也不怕一個人過日子。」

她拍拍張晨風的手:「以後你成家,媽照樣熱熱鬧鬧的。」

林志遠走後,再也沒聯繫過馬蘭花。

親戚們嘴上依舊念叨著「老來糊塗」,但沒人再插手她的生活。

張晨風常回來,一有空就帶她出門旅遊、看展覽。

馬蘭花把房子寫進了遺囑,清楚註明:只給兒子,不外贈。

她仍然跳廣場舞、曬太陽、種花,日子雖然清淡,卻比什麼都踏實。

她終於明白,真正值得託付一生的人,不是嘴上說愛你的人,而是願意陪你一起變老、哪怕你一無所有也不離不棄的人。

而林志遠,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跟她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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