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網友陳先生投稿的故事:在外漂泊十幾年的打工人,終究很難回到農村老家生活的!
17 年前,二胎兒子出生剛滿 8 個月,我便帶著妻子奔赴廣州打工。
家中父母早逝,小兒子只能寄養在丈母娘家,大女兒則跟著我們去了廣州。
沒了父母的牽掛,又為了工作和生活打拚,實在捨不得花大錢回老家。因此這 17 年來,我們很少回去。
過年要麼在廣州,要麼去妻子娘家,畢竟娘家離廣州僅 150 多公里,比回老家 600 公里近太多了。
父母去世後,我和家裡的大哥就分家了,我分了個靠路邊的一層瓦房,大哥因為生了兩兒一女,分到了老家的二層大宅和一偏房。
我分到的老瓦房,當年也沒怎麼去翻修,這十多年沒人居住和打理,早已雜草叢生,腐朽垮塌,成了一個危房。
以前,看到這樣的農村老家,我壓根沒打算回老家,畢竟住慣了大城市的套房,實在難以再住進那破舊老屋。
近幾年,或許是上了年紀,我開始思念老家。
妻子也有同感,她說:雖然在廣州買了房,但老家始終是根。另外娘家還有弟弟,我們總回娘家過年也不太合適。
於是,我和妻子決定把老家的老瓦房拆掉重建,蓋成小型二層樓房,以後過年過節能回去落腳,退休了還能回家養老。
去年我攢了四十來萬,便打電話給大哥,告知他建房的打算。
主要是想讓務農的大哥幫忙監工,我按正常工資結算,這樣既不影響我上班,交給親人也放心,大哥還能掙點錢。
大哥聽後,猶豫片刻說:「你不提,我也正想和你說。你那塊宅基地靠馬路,交通方便,我想用老宅旁邊四間半的老屋跟你換,給你小侄子建新房。
反正你們在廣州買了房,不常回來,回來住我家就行,沒必要在老家蓋新房。」
若沒別的事,大哥這麼說,我或許會答應。因為我的老破屋已沒法住人,面積也沒大哥家置換的四間半大。
但還是我拒絕了大哥的置換請求,只因我們之間有些事沒處理好。
首先是欠債問題,大侄子買房娶媳婦時,大哥找我借了 4 萬元,如今他大孫子都上三年級了,錢還沒還,每次見面都說手頭緊,讓我們多擔待。
還有分房時,父親走後,母親病逝前給我們分房,本應公平均分,一人一半。大哥要了大宅子,旁邊的偏房和靠路邊的老瓦房該分給我。
可他以兩個兒子為由,讓母親多給他分了一份,家裡 6 畝地,我只拿了 2 畝,其餘都歸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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