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怔住。
我坐下,看著她:「你知道我那段時間多難嗎?辭職搬走,租房、轉崗、整整一年都在調整狀態。你那時候呢?吃好喝好,朋友圈裡曬『幸福小日子』。現在你摔了跤才想起我來?」
「我不是故意的……」她小聲哭泣。
「你就是自私。你從小就是。小時候你摔了膝蓋,媽非讓我把我最喜歡的棒棒糖給你;中學你玩手機被抓,讓我頂包;長大了你談戀愛失敗來我這哭,說『你有房有工作,借我點溫暖怎麼了』,你拿我的東西從來沒問我一句。」
她的淚水一下子涌了出來:「那你到底來幹嘛?看我笑話嗎?」
「不是,」我起身,「我只是想確認一件事:你有沒有為你當初對我做的事後悔過。」
她沒回答。
我笑了笑:「我明白了。」
我轉身離開,沒有再回頭。
後來聽說林峰又動手了,許琳終於報警。林峰被拘留,她住回了爸媽家。我媽來找我,說想讓我再接濟一下許琳,說她現在是真後悔了。
我看著我媽:「她這次後悔是因為受苦,不是因為傷害了我。」
媽愣了愣,說不出話。
我過得越來越好了,工作調了崗,收入穩步提升,也遇到了一個很照顧我、懂我的人,正在考慮重新買房。許琳則帶著孩子做點兼職,生活緊巴巴,時常跑來想修復姐妹關係。
我沒有拒絕,但也沒有熱情。
有些裂縫,時間不會自動癒合。你以為你是我親人,就可以拿我的一切去填你的人生窟窿?對不起,我不是聖人。
姐姐不是救命稻草,更不是情緒垃圾桶。她如今的遭遇,我不會幸災樂禍,但也說不出憐憫。只能說,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