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啊,舅舅兩口子在市裡一家高檔酒店裡,非常豪橫的訂了一個最大的豪華宴會廳,可以擺幾十上百桌那種。
其次,他們又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親手繪製請柬,給那些隨過分子的親戚、朋友和同事送了過去。
緊接著,他們聯繫了花錢請了當地電視台的主持人做婚禮司儀,又高價找了最專業的婚慶團隊,像什麼攝影、跟妝、豪車、服裝和演員等一應俱全。
然後,他們又託人寫了一張七八百字的小作文,日以繼夜的背誦,準備上台致辭。
最後,婚禮當天中午,宴席擺了六七十桌,到場至少500多人,此外,為了照顧上班走不開的人,晚上又擺了十來桌,真可謂是賓客雲集,高朋滿座。
說起來啊,婚禮當日是真的熱鬧,從天剛朦朦亮接親,再到晚上10點宴席三散場,一家人都快忙瘋了,一個一個問候一個一個敬酒,飯吃飽了,酒也喝足了,總而言之就四個字:賓主盡歡。
不過呀,第二天早晨起來,我就感覺這婚禮辦的是真累人。從早到晚沒個休息不說,還灌了一肚子酒,直到兩天後才緩了過來。
表哥婚後第一個禮拜天,我去舅舅家吃飯時問道:表哥這婚禮辦的這麼好,這麼多年隨出去的禮錢應該都收回來了吧?
沒想到舅舅和舅媽對視一眼,苦笑著說道:在外人看來,咱這婚禮辦的熱熱鬧鬧老有派頭了,但其實自家人知道自家事,這完完全全就是自找罪受啊。
舅舅兩口子還勸我:以後你結婚的時候,還是簡簡單單走個過場就好了。
當時我很不理解:明明表哥結婚前,舅舅舅媽都很激動啊,這才過去一禮拜咋就蔫吧了呢?而且還抱怨辦婚禮就是在受罪?
後來,表哥悄悄告訴我:這婚禮不僅累人,而且花銷特別大,根本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婚禮當天,其實家裡一共花了40萬,除去給嫂子娘家的12萬彩禮,剩下的28萬多全都是自掏腰包。
一聽花了這麼多錢,我徹底懵了。按照我的理解:婚禮最多花個八九萬,就足夠包下婚慶和酒店了,剩下的份子錢就是純賺了,最不濟也可以扯平,或者小虧一點點。
然而表哥卻說:當天擺了70桌,雖然來了大幾百號人,但最終的份子錢也才收了16萬。因為大部分人隨禮最多一二百。
最大的禮金是我們家的這些親戚,一家給了三四千,還有舅舅的哥們,以及舅媽的閨蜜們,分別隨了八百到一千。最可氣的是,有些人發了邀請,但人不到禮也不到。
最後算下來,舅舅一家在婚禮上一共支出12萬。12萬就換來一天的熱鬧和面子,自己還累得一塌糊塗,所以,這場婚禮真的是血虧啊!
舅舅和舅媽十分後悔,他們說了,早知道要花這麼多錢還這麼累,當初就該聽兩個孩子的,和親朋好友簡單吃幾桌家宴就可以。
這樣一來的話,就可以剩下十來萬。這十來萬干點啥不好?還能好好裝修一下孩子的新房,結果一場婚禮全給造沒了。
而聽了舅舅一家的話,突然,我就有些莫名的恐懼,總感覺現在辦婚禮,並不是十全十美。
先不說份子錢能不能回本,就這前前後後的麻煩事也是一言難盡。因此,我覺得婚禮就是出錢又出力,只賺了一時的排場和面子,其他一點用沒有,而且別人也不會念你的好。
參加完表哥的這一場婚禮,我暗自下定決心,對爸媽說:等我結婚時乾脆一切從簡,不辦婚宴也不收份子錢。這年頭辦婚禮就只有虧的,沒有賺的。
與其如此,反倒不如兩家人在一個酒店裡,再喊上一些關係近的親友一起吃個飯,共同見證一下我們的婚姻,既簡單又實際。
因為啊,這種小範圍的婚禮,不僅不累人,而且也花不了幾個錢。
而省下的錢,就算不給我們花,給爸媽養老,或者給我將來的兒子花,也都比打了水漂強。
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辛苦賺的錢,當然要花在自家人身上,才不算浪費嘛!
對此,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