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岳母重病時,我拒絕了妻子賣房救母的請求,如今輪到我母親患病了,妻子的做法卻更狠!
我和妻子是高中同學,高二戀愛的,畢業後又一起進了同個工廠工作。
但我們很遲才結婚,不是我們不想早點結婚生子,而是這期間受到了妻子娘家人的一些阻礙。
18年前,我24歲時,已經和妻子談了7年戀愛,工作也穩定了,父母就催早點結婚生子,而去跟岳母他們談婚事時,岳母卻提出要3萬9的彩禮。
那時候,為了我能成家,父母已經把全部積蓄拿來翻新農村的房子了,實在是拿不出那麼多彩禮。按照我們那邊的彩禮標準,給個9999元,就已經很合適了。
但岳母卻以小舅子還讀大學,家裡開支壓力大,以及養女兒不容易為藉口,就是要給3.9萬彩禮,才可答應給戶口本結婚。
妻子又是很聽父母話的,無奈之下,當年的婚事就擱置了,過了兩年多,我攢夠了彩禮才把妻子娶進門。
成家後,為了家庭和睦,我時常順從妻子的意見,時不時給岳父母生活費,平時是三五百,一到過年過節,就得一二千的給。另外12年前,小舅子成家時,岳母還要做姐姐的表示,給了2萬多幫小舅子湊彩禮。
為了給小舅子湊彩禮,我們拿出了準備買房的存款,導致推遲了一年多才買房。
雖然為了妻子娘家那些事,讓我心裡有不少憋屈,但看到兩家人都朝著美好生活進行,加上妻子也把我這個家照顧的很好,我就沒去計較。
6年前,岳母突然腹部疼痛不適,去醫院檢查發現是腫瘤,還是晚期的,治療費用很高,至少要五十萬以上。希望也很小,有可能治療了,不一定能痊癒,還會更糟糕。
那時候,小舅子因賭博欠著債,岳父母給他買的房子,也抵押著,只能拿出三四萬元。而岳父母自己手裡也只有十萬存款,東拼西借也湊不出五十萬。
而我們家,養著兩個孩子兩個老人,還扛著房貸,也拿不出多少。
所以,我就叫妻子把手裡的八九萬元存款拿出去就行了,剩下的就靠小舅子去解決了,要手術治療還是保守治療,也隨他們決定,我們盡力就好。
我以為妻子會理解,可她卻要我賣掉住的房子,給岳母做手術。
我聽到很氣憤,跟妻子吵了一架,因為過去我們已經妻子娘家付出很多了,如今好不容易買了房子,讓兩個孩子有了好的生活環境,也讓我們生活安穩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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