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爺今年68歲,老伴早走了,兒子兒媳在城裡有房有工作,一年也難回來幾次。老人在鄉下守著三間老屋,一畝菜地,日子倒也清閒。唯一的問題是身體不大好,腿腳不利索,家務活越發做不動了。
兒媳吳倩有次打電話回來:「爸,我跟李強商量了,給您找個保姆,做飯打掃的,咱們放心些。」李大爺沒吭聲,心裡多少有點不情願:請保姆,外人進家,總歸彆扭。
幾天後,一個叫小芳的年輕女人來了,才46歲,五官端正,利落乾淨,一進門就熱情地喊:「李大爺,您瞧我還行不?吳姐讓我來的。」
李大爺嗯了一聲:「坐吧,喝口水。」
小芳做起事來確實麻利,做飯口味對李大爺胃口,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她人也不多話,但總能體貼地想到老人需要啥。李大爺心裡慢慢地鬆快起來。
可過了三個月,事情起了變化。
那天晚上吃完飯,小芳坐在李大爺對面,語氣有些小心地說:「大爺,我這把年紀也不小了,家裡人也催我找個伴。我想……要不我們湊一塊過日子?」
李大爺一愣,筷子都掉了:「你說啥?」
小芳低頭笑笑:「您人好,脾氣好,日子也穩定。我真不是圖啥,跟您搭個伴,也能有個照應。」
李大爺心裡五味雜陳。他不是沒動心,小芳年輕有活力,人也不錯。可總覺得哪裡怪怪的。他沒立刻答應,說:「這事兒我得想想。」
晚上躺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第二天給兒媳打了電話。
「倩啊,小芳跟我提了個事,她說……要跟我搭伴過。」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吳倩才低聲道:「爸,我早看她有點不對勁。她來不久就主動做飯端茶,套近乎,我還以為是敬業。可現在……您別急著答應,我有個辦法,您照著做試試。」
吳倩的辦法很簡單:試試她到底是奔著感情來,還是奔著財產來。
第二天,李大爺吃完飯,邊抹嘴邊隨口說道:「小芳啊,前幾天我和老鄰居聊天,說起老房子,我準備把這房子捐出去,辦個敬老之家。」
小芳一聽,臉上神色立刻就變了,嘴角笑容僵住:「大爺,您不是說……要留給您兒子的嗎?捐出去多可惜啊。」
李大爺慢悠悠說:「我年紀也大了,死後也用不著房子,捐了還能做點好事。財產嘛,早沒什麼存款了,光這套破房。」
小芳神情閃爍:「那……那我要是真跟您過,咱以後住哪啊?」
李大爺故意裝傻:「還能住哪?養老院啊,那環境還好呢。」
當天晚上,小芳做的飯明顯沒前幾天精緻,語氣也冷了不少。再過了兩天,小芳主動提出:「大爺,我家裡有點事,可能得回趟老家。」
李大爺沒挽留:「去吧,有事就去,回來再說。」
她走之後,電話也沒一個。吳倩聽說這事,只嘆氣:「爸,您信我了吧?這女人不是真心的。」
李大爺點頭,苦笑:「人心吶,有時候真得試試。」
又過了一周,小芳果然沒回來,電話也打不通。吳倩乾脆找了個本地的阿姨接手家務,年紀和李大爺差不多,說話做事也不纏人,倒相處得舒服。
這一場「老來婚姻」,就這麼有驚無險地落幕了。
後來村裡人問起小芳,李大爺只說一句話:「人心啊,就像水缸里的水,清不清,得用勺子舀一口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