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我認識,是弟弟公司的同事,聽說他們關係一直很曖昧。
我心裡一震,突然明白了什麼。
我悄悄跟了上去,在餐廳外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原來,弟弟根本不是凈身出戶,他和前妻離婚,是因為出軌了這個女人。
他所謂的「凈身出戶」,不過是為了騙取我的同情,好讓我把房子給他。
我氣得渾身發抖,立刻給母親打了電話,把我看到的一切都告訴了她。
母親沉默了很久,才說:「小寧,媽錯了。媽不該偏聽偏信,冤枉你了。」
從那以後,母親再也沒提過讓我把房子給弟弟的事。
弟弟也知道事情敗露,再也沒來找過我。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有些事,不是血緣就能掩蓋真相的。
別把姐姐當媽,誰的人生都不是用來扶貧的,親情不該成為道德綁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