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有網友說,如果是我的女兒,我絕對不讓她嫁給這麼一個男人,沒有條件就暫時不要結婚。結婚連個住的地方都是租來的,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呢?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以後兩人有的吵呢。
筆者觀點
兩人住著650塊的單間裡結婚了,看得出來;完全是奔著愛情去的。
他們對婚姻的態度,是我們這個物慾橫流社會裡的清流。不受物質牽絆,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彼此眼裡只有愛情。
希望新郎不要讓新娘失望,一個肯跟你住出租屋的女性,在這個社會已經不多了。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呢?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