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秀菊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非紀實。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很多兒媳婦都說,前面十年看婆婆,後面十年看兒媳婦。意思是,只要婆婆沒有在兒媳婦需要幫助的時候,出錢出力。那麼婆婆老了,就不要指望兒媳婦照顧,這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原本就是好來好去的。這句話,看上去,似乎也不是沒有道理。
但問題是,怎麼樣才算是幫了兒媳婦?要幫到什麼程度,兒媳婦才認可?但凡付出沒有讓兒媳婦滿意,是不是就等於沒有幫?換一句話來說,以後照樣對婆婆不管不顧,還會說婆婆以前沒有幫襯。我就遇上了這樣的兒子和兒媳婦。
我和我老公這輩子的糟心事,就是從生養了兩個兒子開始的。唉,早知道有了大兒子之後,就不應該想著給兒子留個手足,以後父母走了,還有親人。結果二胎還是兒子,直接綁住了我倆的一生。
大兒子比小兒子大了9歲,談戀愛結婚的時候,小兒子還在念書。原本我倆各種打拚,在村裡頭蓋了2間三層樓的房子,準備2個兒子結婚的時候,一人一間。至於我和我老公,等小兒子也結婚了,在院子蓋個小平房住就行。
結果大兒媳婦瞧不上農村的房子,我也是奇了怪了,放著有院子,樓上樓下沒有鄰居打擾的房子不要,非要買城裡頭的套房。不過後來從大兒子嘴裡,我也算是琢磨出意思來了,其實就是大兒媳婦不願意和老人一起住。
哪怕在一個院子裡,只要抬頭不見低頭見,就不行。也是搞笑,結婚的時候,不想和婆婆一起生活。但有了孩子,需要婆婆幫襯了,就要求婆婆一起生活。不過這個是後來的事情了,當時看著大兒媳這個樣子,我是不滿意這門婚事的。
但兒子堅持要娶,親家這邊說了不買房,不給9萬彩禮,這婚就不結了。沒辦法,只能咬牙答應。加上婚禮喜宴這些,我和我老公掏空了家裡的積蓄,把給小兒子準備的老婆本都搭上了,還借了8萬,才算把這門婚事給搞定了。
大兒子的婚事,算是圓滿了。我和我老公不敢停下來,還得繼續賺錢。因為小兒子的老婆本,是一毛錢都沒有了。總不能等小兒子要結婚了,我倆不僅一點忙都幫不上,還給他留8萬的債務吧。
就這樣,老公除了白天上班之外,晚上還開始跑滴滴。到了凌晨一兩點回家,早上7點不到又要起來上班。我更是辭了還算輕鬆的工作,考了一個月嫂證,去當月嫂去了。當月嫂確實能賺錢,但累,尤其是像我這樣上了年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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