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前和弟媳領了離婚證,我媽生病住院,我侄子有義務照顧嗎

2025-06-14

口述:李彩萍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非紀實。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我是覺得,做人做事,都要給自己留有餘地,留條退路。父母對待子女也是,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不要偏心,好好教育,不要慣。一旦沒教好,被寵壞了,父母還不懂為自己留後路,那結果都不會很好。

我媽生病住院了,躺在病床上,無人照顧,無人關心的時候。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後悔當初沒聽我的話,不過,就算後悔,也沒用了。幾年前村裡頭拆遷,除了村尾靠近山腳下的老房子,別的房子都要拆掉。

當時我家分了220萬拆遷款和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我媽很高興,我弟弟和弟媳婦也很開心。我勸我媽,我說:「220萬拆遷款,20萬零頭給兒子就行。剩下的200萬,你自己留著。分給你的房子,也別過戶,以後再留給兒子。」

我全心全意為她著想,讓她有拿捏兒子和兒媳婦的底氣,以後不會沒人照顧她。畢竟我了解我弟弟,他被我媽寵壞了,對父母,沒有多少感恩之心。但我媽聽不進去,不僅不理解我的苦心,還說我有心眼。

我媽說,作為女兒,嫁出去了,就不能惦記娘家的房子和錢。我媽還說自己心裡有數,說我弟弟和弟媳婦都是好孩子,就算把錢和房子都給了,自己也不會沒人照顧。用不著我在這裡挑撥離間,不安好心,見不得弟弟一家人和她母慈子孝。

勸不了,還被嫌棄了,我也傷了心,什麼都不說了。就這麼看著我媽把拆遷款和房子,都給了我弟弟。一開始我媽倒是和他們一起住,歡天喜地,話里話外還對我含沙射影。意思是我一開始小瞧了我弟弟。

但半年之後,我媽又搬出來了,重新去住村裡的老房子。原因我不知道,但我猜測是不讓她住了,弟媳婦可不是什麼好相處的人。能住上半年,已經很不容易了。但我媽不承認,還幫兒子和兒媳婦說好話,說是自己不喜歡城裡頭的生活。

其實原本這樣也沒事,只要我弟弟還在世,只要能證明我弟弟拿了家裡的房子和錢,我媽不至於沒人照顧。但不知道是我弟媳婦早就有心算計,還是我弟弟為了討好自己媳婦,居然把房子賣掉了。然後新買了一套房,弟媳婦的名字。

哦,在重新買房子之前,兩個人還領了離婚證,不知道是為啥。我說這些,是想說這麼一來,家裡的房子和錢,徹底成了我弟媳婦一個人的。但這個時候,我們都不知道。直到前段時間,我弟心梗去世,辦完喪事,我媽病倒了。

照理說,應該我弟媳婦這個兒媳婦去照顧,然後承擔費用。結果她來了醫院一次,甩出房產證和離婚證,說就算是兒媳婦,也沒有照顧婆婆的義務,更別提早就離了。還說我弟弟這些年,開銷大,就剩下5萬積蓄,辦了喪事,幾乎就花光了,讓我媽別惦記分遺產。

說完就走了,留下我和我媽大眼瞪小眼。我知道我媽生病住院,我這個女兒也應該照顧。但是我們這邊,都是誰拿家產,誰照顧老人的。像是我家,就應該是我弟弟一家人來照顧。我自己家裡的事情要做,還要上班,這次我已經請假3天照顧,一個人承擔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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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實在不想請護工照顧,再花一筆錢,只能讓我媽自己撐一撐了。唉,然後我數落了我媽一頓,我說當初讓你別把拆遷款和房子給他們,讓你留遺囑,以後給,你不聽。但凡你聽了,你手上有錢有房子,你看你兒媳婦會不會不理你。我媽沒吭聲,紅了眼眶。

你們說,我弟弟和弟媳婦這個情況,房子和錢,我媽是不是啥都拿不回來了?還有就是我媽生病住院,就算兒媳婦沒有義務照顧,那我侄子有義務嗎?已經20歲了,沒念大學,在家裡遊手好閒。

我覺得當初家裡的錢和房子都給了我弟弟一家人,所以我媽就應該是他們來照顧。你們說,對不對?要是弟媳婦和侄子不承擔責任,我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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