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都說了,我家中遇上了難處,手頭緊,真的沒錢。弟弟還是不鬆口,我媽更是幫著弟弟,讓我不要哭窮。可我媽明明就知道我婆家是真的遇上了難處,我沒有哭窮。後來好說歹說,2個弟弟勉強拿出了4000,然後就撒手不管了。
我哭笑不得,沒辦法,剩下的16000,我給了。住院期間,我再一次見識到了我媽對兒子的偏心。所有我的付出,我媽和同病房的人聊天,都落在了我弟弟身上。兒子一次都沒來醫院,我媽還幫忙找藉口,是實在是工作忙。
反正女兒閒著也是閒著,讓女兒照顧,要不然兒子不工作,沒有錢孝順老母親。以前知道我媽這麼做,我會傷心難過,但這次我居然不怎麼心痛了。我意識到我開始對我媽寒心,對這份親情死心。
但徹底讓我放棄,決定以後再也不管了,是在我媽出院之後。我丟下家裡的事情,在醫院照顧我媽5天,出院回家之後,又照顧了10天。眼見我媽基本上沒事了,能自己照顧好自己了,我準備離開。
當時我媽絮絮叨叨,我看著她憔悴的臉,還是有點心軟。我想了想,把當初準備好的20000,用掉了16000,還剩下的4000,拿了出來。我放在枕頭下面,和我媽說,我給你留了4000當零花錢,你自己買點有營養的東西吃。
結果我媽卻和我說:「你怎麼就給我留這麼點錢,下個月開始,生活費多給我500一個月。還有就是我也不愛出門,家裡的東西都是你2個弟弟買過來的,這錢,你讓你弟弟過來分掉吧。」
我已經不記得我怎麼回答我媽,反正我回來的路上,心中就一個念頭,以後我不管我媽了。既然她心中只有兒子,那除了生活費,別的都讓兒子去管好了。就算被兒媳婦磋磨,也不關我的事,我不會再心疼了。
所以接下來的幾次,我媽又給我打電話,說自己不舒服。我都讓她去找兒子,我不管,我要照顧婆婆,沒時間也沒錢。我不知道我媽失去我這個真正關心她的女兒,以後的日子會不會不好過,但我知道,我不會心軟了。
你們說,我算不孝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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