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鬧騰之前,我還是選擇先和姑姐溝通,讓她不要三天兩頭把孩子送來我家。結果姑姐理直氣壯,說,孩子想外婆,我回娘家,你管不了。我氣壞了,也知道和她說不通,既然她不怕丟面子,我也豁出去了。
直接收拾好婆婆的衣服,把她送去了姑姐家。我說既然孩子三天兩頭想念外婆,你又這麼惦記老母親,那我就把婆婆送過來,你們就可以天天相處了。姑姐愣住了,緩了好一會兒說,誰家老人有兒子,還跑去女兒家養老的。
我說:「那沒辦法,人家女兒的嫁妝了沒有你多。既然你從家裡拿走的財產都超過你弟弟了,那你給自己老母親養老幾年,有啥問題?」我啥話都說,不怕家醜外揚,姑姐沒辦法了,只能暫時灰頭土臉,忍了。
然後姑姐要說輪流養老,我說可以,不過婆婆住村裡,我娘家給我買的房子,她住不了。輪到兒子了,我我讓我老公去村裡照顧好了。說完我和我老公就走了,不用回頭,我都能想像姑姐和婆婆臉上的表情有多難看。
但我才不管呢,就這樣吧,你不仁我不義,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們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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