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這4年,我們沒給婆婆生活費,但吃穿住,我們都包圓了,婆婆還有零花錢。我本以為,這樣對待婆婆,也算是可以了。結果婆婆忽然就鬧騰了,我也不知道她是被我小叔子逼著過來鬧騰的,還是從一開始開口幫我們帶孩子,就是這個打算。
孩子5歲的時候,婆婆回去了,但回去沒多久,她又來了,過來要錢。婆婆說我小叔子談婚論嫁,買婚房缺錢,讓我拿120萬。我目瞪口呆,婆婆見我沒有乾脆答應,還說就當成她的工資。婆婆說:「你們請保姆帶孩子做家務,一個月多少錢,要心中有數。」
我老公直接愣住了,我也氣笑了。我以為婆婆主動過來幫我們帶孩子,是好心,是心中有我老公這個兒子。結果人家是為了錢,這也就算了,一開口就要120萬,是怎麼想出來的?就算請保姆,4年也花不了120萬。
不過我這個人,愛憎分明。原本婆婆幫忙帶了4年孩子,我是準備抹掉之前婆婆對待我和老公的涼薄和不管不顧的,準備以後好好給她養老。但她提出這麼離譜的要求,我自然是寒心了。我和老公說了我的想法,老公也同意。
於是我和婆婆說,你幫忙帶了4年孩子,每年5萬,我給你20萬。然後咱倆簽一個協議,以後你不能再拿這件事情說事。婆婆一開始肯定不同意,但鬧騰了幾次,知道繼續鬧騰下去,可能20萬都沒有了,只能答應。
婆婆簽字之後,我和老公就去協議離婚了。房子都歸我和孩子,他每月還要給生活費。之所以這麼做,道理也簡單,就是擔心婆婆在小叔子結婚之後,還會來找我們要錢。這次拿20萬花了4年時間,下次婆婆估計不願意這麼麻煩了。
畢竟我老公是她的兒子,從孝道上講,就沒辦法對老人不管不顧。但如果自己本身也沒多少錢,那就沒辦法了。所以老公和我離婚,即使我倆還住在一起,婆婆以後也沒辦法從我身上要到一毛錢了,因為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我老公,他給了2個兒子的贍養費之後,還能有多少錢?唉,一家人,真的不想搞成這樣。但誰讓婆婆居然為了小兒子如此「用心良苦」呢?那我們也只能是未雨綢繆了,你們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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