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我乾了件「糊塗事」:把房子給了大嫂,別人說我傻,我卻笑了
因為我沒多少出息,照顧我婚後的家庭,已經很吃力。對於原生家庭,除了每月給一點微不足道的生活費,做不到有別的付出。但大嫂從來就沒有怪過我,每當我愧疚的時候,她都會讓我不要有負擔,說自己只是替去世的丈夫盡孝。
可我怎麼可能對她的付出,視而不見。癱瘓的老人,有多不好照顧,大家都清楚。說心裡話,如果沒有大嫂,先不說我能不能繼續把書念下去,過上如今還算可以的日子。就說我母親,就斷然不可能有這麼乾淨舒爽的日子。
畢竟養老院也好,請保姆照顧也罷,都不可能和我嫂子一樣,這麼用心。怎麼說呢,就像我老婆曾經和我說過,沒有我大嫂,這個家,可能早就散了。我和老婆還有孩子,緊趕慢趕,終於和母親見了一面。

辦好了喪事,面臨的就是遺產問題了。家中也沒什麼積蓄,老母親一年要花不少錢,也就是村裡的老房子了。原本也沒什麼,但是遇上了拆遷。雖然還要過兩年,但也是板上釘釘的事情。老房子面積不小,能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和60萬。
我的條件也一般,房子和錢如果都給我的話,自然能改善我的生活。但我大嫂怎麼辦?我一開始沒說房子的事情,我問大嫂以後準備去哪裡。大嫂笑了一笑說:「婆婆雖然沒留下遺囑,但房子肯定是歸兒子的,你哥早就去世了,這房子自然歸你。至於我,手頭還有點錢,身體也還不錯,去做住家保姆就行,以後就去養老院。」
我沒答應,我說出了和我老婆商量好的事情。我說家中的老房子留給你,過兩年拆遷了,分到的錢和房子,也都是你的。大嫂愣住了,緩了好一會兒,紅了眼眶。我好說歹說,她總算是同意了,我也鬆了一口氣。
我知道,讓大嫂過來和我們一起生活,她肯定是不願意的,還是把老房子留給她為好。親朋好友知道後,都說我乾了一件糊塗事,都說我傻,說我把到手的房子,拱手讓人。可我卻笑了,我才不傻,有些恩情,用錢也永遠還不了的,說起來,還是我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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