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不僅月子中心的3萬讓婆婆給,之後請人帶孩子,每個月的開銷,也是婆婆給,還要給7年,直到孩子上小學。還有生產當天的一切開銷,也是婆婆給。我妹妹當時就愣住了,緩了好一會兒才說不可能,然後就吵起來了。
我妹妹氣壞了,說只有父母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父母都還在世,為啥要我給錢?話可能不好聽,但難道不對嗎?結果兒媳婦暴怒了,說婆婆不答應,她就要打掉孩子離婚。還說孩子的一切開銷,就應該是婆婆負責。
這段時間,就一直這麼吵吵鬧鬧,這不,又吵了一架,妹妹跑來和我訴苦。我也是無語了,都說兒媳婦對婆婆沒有養老的義務,那麼奶奶對孫子或者孫女,就有撫養義務了?你們說,這件事情我妹妹應該怎麼辦?妥協是肯定不能妥協的,畢竟很多事情,有一就有二。
圖片|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