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王小小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藝術加工。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我6歲這一年的端午節,我印象深刻。爸媽收拾好東西,各自拉著一個行李箱要出門,沒準備帶我一起。我哭著鬧著,不讓爸媽走。後來兩個人哄我,媽媽說是去城裡頭給我買好吃的,裝在箱子裡給我帶回來。說帶著我,就沒法買了。我相信了,鬆開了拉著他們的手。
我後來才知道,他們不要我了,這次出門是去離婚。帶著行李,是準備拿了離婚證之後,媽媽直接回娘家,爸爸外出打工。我雖然撫養權歸我爸,但他沒準備照顧我,和奶奶說好了,每月給幾百元,然後給我一口飯吃。
但兩個人的心愿沒有完成,或者說只完成了一半。確實做到了不要我,但沒能離婚,因為路上兩個人吵架,導致了車禍,人沒了。草草辦好我媽和我爸的葬禮之後,我這個拖油瓶不知道怎麼處理了。
原本我爸還在世,奶奶就算不喜歡我,看在我爸的面子上,多少還會管一管我。但我爸不在了,所以奶奶不想管我。大伯和叔叔,也說手頭拮据,沒有辦法多負擔一個孩子。奶奶和我說,舅舅家條件好一點,讓我去舅舅家。
可是葬禮的時候,舅舅來過了,說當初我媽非要嫁給我爸,家裡是不認這個女兒了的。後來說離婚,才勉強同意她回娘家。如今既然沒有離婚,那就還是婆家的人,孩子自然也歸婆家管。舅舅說,說破天去,婆家還有人,孩子都不可能去娘家。
奶奶怕丟面子,說不動我配合她,於是就想送我去福利院。讓我大伯和叔叔每個月都給點錢,把我送走。我當時很害怕,我不想離開家裡,於是才6歲的我,努力學做家務,但沒用,奶奶鐵了心要把我送走。
這個時候,我姑姑說要帶我回家,說她來養我長大。姑姑和我,其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當時奶奶嫁給爺爺,好幾年都沒有孩子。然後聽了家中長輩的話,領養了我姑姑。一開始,姑姑的日子還算可以。
但2年之後,我大伯出生之後,奶奶和爺爺的心思,就不在我姑姑身上了。更別提後來奶奶和爺爺又接連有了我爸和我叔叔。一直以來,奶奶總是拿沒有再次丟掉我姑姑,養大了我姑姑說事,要求我姑姑各種付出。
可我後來長大了,我知道奶奶之所以沒有不要姑姑,不是心疼姑姑,而是擔心沒有姑姑,會不會影響親生的三個兒子。所以,也就是給一口飯吃,像家裡的保姆一樣。堅持嫁給家境不好,還跛腳的姑父,讓奶奶徹底有了藉口,不要我姑姑了。
所以我對姑姑的印象不深刻,似乎只見過一面,畢竟除了給爺爺奶奶生活費,姑姑是不被允許回娘家的。姑姑要帶走我,奶奶自然是巴不得。但我爸名下還有村子裡的房子,原本應該是我的,可是大伯哥和叔叔都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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