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姐姐在這個家裡,是和母親一樣的。也正是因為這個家,姐姐的婚事,一拖再拖。原本我結婚之後,姐姐也能鬆一口氣,好好考慮自己的人生。結果沒有輕鬆多久,她好不容易才遇上一個不嫌棄她年齡的男人,我兒子查出來有自閉症。
我老婆整個人都不好了,各種崩潰。姐姐再次為了我,放棄結婚,和我老婆一起,帶著孩子到處看病。有了治療辦法之後,又和我老婆一起,照顧我兒子。後來父親中風偏癱了,原本應該是我和我婆去照顧,但我要工作賺錢,撐起這個家。
老婆要照顧我們的兒子,只能是我姐姐去照顧老父親。姐姐說自己是女兒,照顧父親天經地義,讓我不要有負擔。姐姐還讓我不管擔心父親,只要照顧好自己和老婆孩子就行。姐姐這麼說,也這麼做。
而我,也心安理得,承受了姐姐對我的恩惠。可以說,沒有姐姐的退讓和付出,我這個家,在老父親偏癱之後,估計就散了,我可能也會瘋掉。葬禮結束後,我和妻子說了遺囑的事情,我說有這份遺囑,父親名下的房子,板上釘釘是我的。
我也知道父親把這套房子留給我的原因,無非是我給家裡留了後,而且我兒子也需要有一個保障。所以父親知道女兒付出了很多,卻不能把房子留給她,所以才會說對不起她。我和老婆說:「可是咱們兒子的保障,應該我們來給。」
我的意思是,房子留給姐姐。我本以為妻子會不高興,畢竟價值百萬,有這套房子,我們的壓力也會小很多。但我說了我的想法之後,妻子舉雙手同意。她說:「姑姐付出了多少,承擔了多少原本應該我們去承擔的義務,我怎麼可能不知道。」
妻子同意了,我很高興。原本以為自己要搬家,無處可去的姐姐,知道我撕掉了遺囑,把房子留給了她,愣住了。姐姐說:「父親其實在我面前說了好幾次,話裡有話,我都明白,我也能接受。但我真的沒想到,你能把房子留給我。」
姐姐哭了,妻子抱著她,讓她痛痛快快,哭了一場。沒了一套房子,有人問我會不會心疼,畢竟遺囑上寫著就是留給我的。心疼,肯定會有,但我覺得做人不能不知好歹,知恩不圖報。我已經沒有辦法給姐姐多少回報,那只能借花獻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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