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笑了,說:「爸,這怎麼可能。人家不嫌棄我腿腳不方便,已經很不錯了。我要是連彩禮都不給,婚禮都不辦,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說出口。至於你說反正結婚後,彩禮這些會帶回來。這咱們又不能保證,萬一娘家留下了呢?咱們還能上門去吵架?」
我不說話了,也就是說,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還不足以支撐女方啥也不要,就這麼和我兒子領證結婚。換一句話來說,我要是拿不出15萬,這門婚事估計又要泡湯了。我看著兒子離開的背影,對不起兒子的念頭,又湧上了心頭。
先是沒能給他健全健康的身體,又沒有給他足夠的經濟上的支持,我作為父親,確實挺失敗的。現在結個婚是真難,要是放在以前,估計我的建議,準兒媳婦能接受。如今,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先繼續努力賺錢,再找份兼職,兒子也說再去打一份零工。然後和女朋友這邊,也委婉說一下這些事情,讓她知道我家的誠意和態度,看能不能不辦婚禮,或者不要彩禮?能折中的話,六七萬這樣,咬咬牙也能辦到。
總之以後要一起過日子,慢慢把日子過好,就可以了。希望兒子能說服女朋友吧,唉,現在結個婚真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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