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哭過,但也知道我媽沒有辦法。正當這個時候,鄰居張阿姨敲開了我家的門。我家的事情,都在一個村子裡住著,肯定多少都知道一些。茶餘飯後,也有不少人同情我家。張阿姨作為鄰居,自然知道更多,比如我媽要送15歲的我,外出打工。
張阿姨見到我媽,沒有客套,直接就說娃要讀書,說要是錢不夠,以後的學費和生活費,她來承擔。張阿姨說自己就2個兒子,就想要一個貼心的女兒,但身體不好,不能繼續生了。張阿姨說她看著我長大,知道我是好苗子,不讀書可惜了。
我媽不肯,張阿姨說就當是我借給你家,以後女兒工作賺錢了,再還給我就行。好說歹說,我媽同意了。就這樣,我繼續念書,張阿姨一直供我到大學畢業。除此之外,張阿姨還對我媽還有我弟弟,諸多照顧,出錢出力。
張阿姨家的經濟條件雖然不錯,但人家有錢,不表示就應該為我家付出,畢竟人家的錢,也是夫妻倆辛苦賺來的。我覺得這份恩情,值得我用一輩子去回報。雖說我工作之後,慢慢把之前的學費和生活費都還給張阿姨了。
但錢還清了,人情是還不清的。我覺得張阿姨就是我另一個媽媽,可她死活不要我給生活費。沒辦法,我只能在逢年過節的時候,給我媽買衣服買禮物,然後給張阿姨也買這些。除了生活費,我對待張阿姨和我媽,幾乎差不多。
我做夢都沒想到,我報恩,我媽卻心裡頭不舒服了。其實我媽這個人,心腸也不壞,她也說張阿姨是好人,也記住了張阿姨對我家的付出。但她就是認為我還清了,就不應該把張阿姨當媽媽一樣對待。
我媽說人家有兩個兒子,不用你獻殷勤。可是我覺得我沒錯,我實在不想因為這些事情,和我媽再三鬧彆扭。你們說,我應該怎麼說服我媽不要計較?我爸去世,我媽要送15歲的我去打工,鄰居敲開我家的門:娃要讀書。
你們說,鄰居張阿姨對我這樣的恩情,難道真的只要把錢還清了,就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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