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曉慧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藝術加工。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有人說,不能把父母有沒有分給你財產,和要不要給父母養老掛鉤。意思是即使父母沒有分給你財產,但父母對你是有養育之恩的。但凡父母讓你吃飽穿暖,你健康長大了,你就要給父母養老。
這個邏輯,其實沒有錯。我們自己的東西,想要給誰就給誰,肯定是根據自己的喜好。父母自然也是如此,辛苦了大半輩子,積攢下來的財產,自然想要給誰就誰。但話雖如此,針沒有扎在自己身上,肯定不知道有多痛。
一旦自己遇上了偏心的父母,即使知道父母不給錢,是正常的,但還是會不舒服。更別提財產不給你,但用到錢了,卻要你全部承擔或者承擔一部分,自然更是不爽了。我就遇上了這樣的事情,眼下心裡不是滋味,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我爸媽生養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從小到大,我都知道爸媽偏愛弟弟。但因為我以後要結婚嫁人,會離開娘家,爸媽還是要依靠弟弟。所以爸媽對弟弟多年以來的偏愛,我心中都清楚,卻沒有選擇鬧騰。
當然了,鬧騰了估計也沒用。就連後來我結婚,爸媽留下了我的彩禮,就陪嫁了一些小物件。絲毫不考慮我以後在婆家的日子,會不會不好過。這筆錢,後來變成了弟弟的小轎車和身上的名牌衣服,還有日常的生活消費,我也都忍了。
結婚後,我媽又提出來要我給生活費,說兒子和女兒一樣,結婚成家了,就要給父母生活費。我雖然心中不舒服,但還是選擇了妥協,每個月給1200,心知肚明,這1200就是我弟弟生活費的一部分。
都說人心不是一天變涼的,我對娘家爸媽開始有了不滿,不再和之前一樣,甘心付出,是因為拆遷款的事情。330萬拆遷款,我媽和我炫耀,但一毛錢都沒給我,大部分都給弟弟買房子了。但凡我爸媽給我30萬,我都不會這麼難過。
我已經接受爸媽對我弟弟的偏愛,但我真的無法接受爸媽其實不是少愛我一點,而是一點都不愛我。我和爸媽吵了一架,但沒用,我媽說了,我和你爸的錢,想給誰就給誰。我爸也附和,還說以後指望兒子,又不指望女兒,拆遷款自然要給兒子。
結果這番話說了才一年,村裡有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一次性繳納24萬,後續好像政/府有補貼,能拿回來兩三萬。然後我媽到了年齡,辦好之後,下個月開始,每個月就能拿2200左右的退休金了。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