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說到了我娘家這邊,我說我爸媽可從來沒問我們要過生活費,兩個人如今還在打工,時不時還幫襯我和我弟弟。這幾個月,要是沒有我娘家的幫襯,咱們的日子,還不知道會過成什麼樣。
老公見我不僅指責婆婆生活不節省,還指責他沒本事,於是更生氣了,說:「那是你爸媽不要,又不是我不給,和我有什麼關係?反正不管你說什麼,我媽這邊的生活費,都不能少。家裡錢不夠用,那咱們就再節省一點,你也別買什麼護膚品,新衣服了,將就一下不就好了。」
我氣笑了,我說我要是真的買新衣服了,買護膚品了,倒是可以少買或者不買。問題是這幾年,我還真的就沒買新衣服,護膚品還是回娘家蹭我弟媳婦的。我一味隱忍、退讓,結果你倒好,認為家裡的錢都是我花掉的?
都說吵架的時候,下意識說出來的話,都是真心話。所以我老公是打從心底覺得不給我爸媽生活費,是應該的,但減少給婆婆的生活費,就是不孝順。我覺得我應該要有所改變了,不然以後我娘家需要我幫襯,我估計一點忙都幫不上。
我冷靜了幾天,給了老公兩個選擇,要麼離婚,我帶著女兒走,老公只要給撫養費就行。然後他想給婆婆多少生活費,我都沒意見。要麼就給婆婆1000生活費,同時,我娘家爸媽也要給1000生活費。
反正我的意思是,我對婆婆怎麼樣,老公對我爸媽也應該怎麼樣。老公見我拿離婚說事,就為了減少800生活費,很煩躁。說做夢都沒想到我這麼不孝順,說哪個女人結婚嫁人之後,不先緊著婆家的?
我笑了一笑,說:「要不是為了女兒,我都不會讓你選擇,我會直接離婚。就一周時間,你想清楚。到時間了,你還不說決定,那我就替你選離婚了。」你們說,怎麼會有我婆婆這樣的母親?明明兒子和兒媳婦的日子不好過,依然無動於衷,繼續要生活費?
哪怕知道我和她兒子都在鬧離婚了,我婆婆無動於衷,這個月的生活費,依然一毛錢都沒少拿。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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