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想,雖說不想和兒媳婦相處,但也不能真的撒手不幫襯,說不過去。所以過去帶孩子,我答應了。但我和兒子提出了要求,我說我也不多要,每月給我2000就行。我和兒子說了原因,我說這樣我能把錢存下來,以後生病啥的,我自己手裡頭有錢,也就不用找你們要。
我的意思是每個月給一些,好過以後一次拿很多,壓力大,也不一定有。我也就他這麼一個孩子,錢在我手裡,沒花光,以後走了,還是他的。兒子聽進去了,也答應了,但是兒媳婦不肯。
兒媳婦壓根就不聽我的解釋,整個人暴怒,說我眼裡只有錢。說誰家奶奶帶孩子,開口要錢?都是出錢出力,往裡面貼錢的。還說我狠心,明知道兒子和兒媳婦,手頭也不寬裕。有了孩子之後,日子更緊巴,居然還開口要錢。
兒媳婦的話很難聽,到了後來,居然拿養老說事。兒媳婦說,如果我堅持要錢,拿了錢就別指望養老。兒子雖然知道我沒錯,知道兒媳婦說話過分,但他性子軟,完全吵不過自己老婆。只能想著來說服我,希望我不要錢,幫忙帶六七年孩子。
兒子說等到孩子上小學,就可以了。但我告訴兒子,兒媳婦這麼說我,這麼指著我的鼻子罵,眼下就算給我2000,我也不幫你們帶孩子了。我說還拿養老說事,就你老婆這樣的觀念,就算我出錢出力,以後估計也指望不了她照顧我。
我讓兒子自己想辦法,我說我和你爸拉扯你長大,讓你結婚成家,已經盡力了。老婆是你自己堅持要娶進門的,以後的日子,是好還是壞,自己過。我們沒拖你後腿,沒讓你給生活費,已經仁至義盡,就別指望我繼續當冤大頭了。
我老公知道前因後果之後,也沒有勸我妥協。後來,兒子和我說,孩子被送去了老丈人家,每月給3000,還不包括孩子本身的開銷。兒子說,兒媳婦不讓他和別人說每月給3000的事情。我哭笑不得,掩耳盜鈴也是無語了。
不過這麼一來,經過兒媳婦的顛倒黑白,我在親戚中,可真不是一個好婆婆。因為我帶孫女,要每月2000,不給就不管了,大家也說我眼裡只有錢。我也沒解釋,覺得沒必要。就這樣吧,挺好的,以後也不用做表面功夫了。
至於養老,我和老公準備靠自己。兒子願意管我們,就管一下,不願意,或者兒媳婦不讓他管,那我們就去養老院。反正這十幾年,努力賺錢,努力存錢。你們說,我幫忙帶孩子,讓兒子每月給我2000,兒媳卻說拿了錢別指望養老。我直接就撂挑子,不幹了,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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