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2歲,和老同學搭夥,對方每月給我5千,我卻一天都過不下去了

15小時前     緣分     4830

可「忍」這事,一旦開始了,就沒個頭。

我剛洗完地,他穿著鞋大大咧咧走來走去;我晚上煮麵給他吃,他說想吃餛飩;我提議一起出去轉轉,他說我走得慢,丟人。

甚至我洗澡洗得久一點,他在外頭敲門:「能快點嗎?熱水費錢呢。」

我終於忍不住了,有天晚上,我炒了他最愛吃的紅燒肉,端上桌他一邊夾一邊說:「這肉太老了,下次別買這家。」

我一邊洗碗一邊眼淚直掉。你說這日子,圖什麼啊?五千塊一個月,我不是賺了,是搭進去了尊嚴、脾氣,連一點屬於自己的空間都沒有了。

那天我跟我女兒視頻聊天,她看我情緒不對,一問我就全招了。她聽完氣得不行:「媽,你搭什麼伙啊?你是缺人陪還是缺人使喚?趕緊收拾東西回自己家!」

我猶豫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我坐在沙發上,跟劉大哥說:「劉大哥,這日子我是真過不下去了,我走。」

他一愣:「你怎麼說走就走?我還沒給你下個月的錢呢!」

我笑笑:「錢不是問題,命才是。你把我當保姆也行、廚子也行,可我不是個『工具人』,我有感受,也有尊嚴。你一個人過日子難,我理解,但咱倆搭夥,是為了彼此安心,不是彼此折磨。」

我收拾好行李,他冷冷地來了一句:「你走了,別後悔。」

我頭也不回地說:「不後悔,晚走一天我都後悔。」

現在我回到自己家,雖然依舊是一個人,但起碼睡覺能安穩點,吃什麼做主,幾點起床自己說了算。

搭夥過日子這事,說到底,不是錢的事,而是人心的事。如果一個人只拿你當僱工,哪怕每月給你五千、八千,都沒法讓你過得安心。

這世上最貴的東西,是心安。可惜,我在劉大哥家,一天都沒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