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又說,當媽的想念兒子了,要來家裡住一下怎麼不行,就算住過年,最多也就是半個月。
憑什麼婆婆就能偏心得這麼理所當然,嫌棄我們的時候,就躲得遠遠的,現在想念兒子了,我們就要歡歡喜喜地迎接她?
女兒看到我們因為婆婆的事情爭吵,就主動提出,可以和奶奶住一個房間。
我還是老大不情願,婆婆睡覺愛打呼嚕,讓她和女兒住一個房間,女兒還能睡好覺嗎?
其實,我還是對婆婆當初執意要把本該分給老公的2萬塊分給姐姐和弟弟不滿,既然看不上我們,那就不要再來往啊。
我對老公說,婆婆要想來住也行,讓她把當初的2萬塊拿來,不只是住過年,就算住下來養老也可以。
老公卻說我是無理取鬧,婆婆把積蓄都分給了姐姐和弟弟,哪裡還有2萬塊?
我也知道婆婆住在姐姐和弟弟家裡,每月的退休金肯定貼補了他們兩家,手裡根本不可能存到錢,就是故意要刁難她。
誰叫她從一開始就看不上我,更是一門心思偏向姐姐和弟弟呢,既然這樣就別想讓我和她同住在一個屋檐下。
其實老公對婆婆的偏心也是不滿的,只是年紀大了,突然更看重親情了,總想著一家人和和樂樂地在一起。
問題是,他們倒是一家人和和美美了,我這麼多年受的委屈算什麼呢?
不管怎麼說,在這個家裡,我不想看到不喜歡我的人存在,老公要願意跟他媽一起過年,那就去姐姐和弟弟家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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