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侄子結婚,婆婆竟要求兒子一家搬出去,公公痛斥:你當不了家
現在的婚姻市場有兩怕,一是「扶弟魔」而是「鳳凰男」。
兩者背後都有一個糟糕的家庭,這樣的家庭背後往往還有一些拎不清的家人或者是沉重的經濟負擔,無論娶了那一種,對夫妻關係來說都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挑戰。
倘若運氣好一些另一半有理智有主見,還算得過得去,倘若不幸在碰上一個拎不清的另一半,發誓要讓家人過上好的生活,這樣的人別想著改變他,只能抓緊離開。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就像電視劇《都挺好》里蘇明玉的媽媽,明明自己有三個孩子,還照顧不來,身為「扶弟魔」的她不但要照顧弟弟一家,就連侄兒的事還要大包大攬。自己的女兒因為她的重男輕女而不得不打工掙學費。她卻可以隨意地借給侄兒錢並且沒有要求對方返還。
任誰遇上這樣的妻子母親都會感到窒息。畢竟放著自己的孩子不疼,去疼別人家的孩子這不是當媽媽的能做的事。
可在王志看來,他媽媽就是這樣的人,從小偏心自己的表弟偏到大這就算了,這麼多年也都過來了。誰知道現在她的做法越來越偏激,已經影響到了自己的婚姻。
「我媽疼她侄子不是一天兩天了,我都習慣了也不想和她計較,但是你看看她現在做的是什麼事,竟然為了她侄子結婚,竟然讓我騰出房子給他們暫住。是暫住一兩天還是一年兩年,從小到大凡事從我這裡拿走的東西,就沒見過有回來的。」
王志的母親很顯然就是「扶弟魔」。方面王志的姥姥家為了要兒子,愣是生了四個閨女才有了小兒子,當時王志的媽媽都十多歲,是家裡的老大,這個弟弟從生下來就是她一直在帶,整個家庭就屬他們倆的關係最親密。
當時王志媽已經懂事,父母再三交代她,她是長姐又和弟弟的關係這麼好,以後長大了過得好千萬別忘了照顧弟弟。這些話就像是魔咒,深深地刻在了王志媽的腦子裡。
而王志其他幾個姨,因為父母的重男輕女對弟弟的感情不深,加上彼此長大後有了自己的家庭,誰也不想搭理舅舅這個爛攤子,久而久之,王志的舅舅就養成了有困難找大姐的習慣。
年輕時的王志媽吃苦耐勞又能幹,嫁給王志的爸爸,當時王志爸爸跟著父母做殺豬的買賣,家庭條件要比村裡其他人好上很多。王志的媽媽借著婆家的光。幾乎隔三差五就能吃上肉,把自己養得胖胖的。
看著自己吃的油光滿面,娘家父母和弟弟都吃不上肉,王志媽沒事就從家裡帶一些肉回娘家,五花肉豬蹄還有一些排骨類的。都帶過。剛開始王志的爺奶沒說。後來王志的奶奶忍不住說道。
在門口把王志媽還有親家罵了一頓,說她是婆家的賊,後來家裡的經濟大權就一直掌握在王志的奶奶手裡。王志的爺奶去世後,王志爸對妻子放鬆不少。
王志的舅舅結婚沒少出錢出力,還有王志的表弟出生也是隨了一大筆錢。這讓王志的舅家看到了希望,總覺得姐夫家底不少,怎麼著也得幫幫他這個小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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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王志的幾個姨媽勸王志媽別糊塗,自己也是有丈夫有兒子的人,得為家人著想。王志的媽卻把幾個妹妹痛罵一頓,覺得她們都辜負了爹媽的囑託。
王志上初中時,考的好姑姑獎勵他一輛新的自行車,被表弟看到後一哭二鬧到自己媽面前,當姑姑的二話不說直接就讓侄子騎走了,還讓王志給姑姑說車丟了再買一輛。
王志的姑姑知道前因後果跑來找她理論,卻被王志媽罵一頓,罵她嫁出去人就不該管娘家的事,經過這個事後,王志的姑姑再也不和王志媽打交道,平日有事都是和王志爸聯繫,偷偷的給王志錢,讓他別告訴他媽。
雖然王志的媽不靠譜,但是王志爸爸的威嚴依舊碰見大事他做決定,平時王志媽的小打小鬧他就權當眼不見心不煩。
王志大學畢業後,沒過兩年就要和女友結婚,兩家的家底都還可以,提出兩家人湊夠全款寫兩個人的名字,誰都不吃虧。王志的爸爸同意後,又給王志十幾萬讓過彩禮該買的東西一樣都不能少。這番操作讓親家覺得很滿意,也沒多要,兩家人就這樣和和美美地成了一家人。
王志的新房的地勢和環境都特別好,當時結婚表弟過來幫忙布置一直追問花了多少錢,表示自己特別羨慕王志可以住在好的房子。
王志結婚不到一年妻子懷孕三個月,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時候,王志的媽提出讓王志兒媳婦搬回家或者是去岳父家住也行,理由是王志的表弟談了一個女朋友特地在人家面前說自己王志的小區買了房子。
王志的舅舅就過來求助姐姐,讓外甥搬出去借房子給他們結婚用。王志的老婆都驚呆了,她懷著孕不想摻合這些事,給王志交代好後轉臉回了娘家。王志也氣瘋了。王志爸也沒想到會有這麼一出。
看著兒子和兒媳臉色都不好,他直接做了判斷你當誰家的家,如果你再這麼拎不清我就先把你給踢了。
結語
在王志的舅舅一家看來,王志媽媽顯然是一個特別好的親人,可對於王志和父親來說這種好是他們所不能接受的。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個人,有權利選擇對誰好,前提是用自己的錢或者物品。這樣才算是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