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鎮上打工,回來她就給我準備熱騰騰的飯菜,孩子們也越來越親近我,見我回來就撲過來喊「爸爸」。
我爸媽開始有些不安,怕村裡說的「克夫」真靈驗,可一年過去,我不但沒出事,反而氣色越來越好,肚子上那圈多年的肉都消下去了。
我媽偷偷跟我說:「這媳婦找對了,家裡像個人樣了。你弟媳來了三年,廚房都沒她收拾得乾淨。」
更讓我覺得值的是,有一次我腿扭了,沒法下地幹活。春花一個人早起去菜地鋤草,回家給我按摩,晚上還煮紅豆水給我活血。看著她滿頭汗地從田裡回來,我真是鼻子一酸。
她沒把我當過客,也沒因為自己「再嫁」就低聲下氣。她實實在在過日子,把我們這個家當成了新的根。
村裡人見我越過越順,也漸漸閉上了嘴。以前那些說三道四的,見了我就笑嘻嘻打招呼。甚至有人跑來問我:「她真的就不『克』你啊?」
我氣笑了:「克你個頭,她克的是苦命日子!」
春花聽我講這些,輕輕地笑了:「你不嫌我命苦,我就拚命讓你過福氣日子。」
我抱住她,拍了拍她的背:「以後,咱倆一起,啥苦日子都熬過去。」
現在,春花每天給我做我愛吃的蒸茄子,孩子放學回來搶著跟我說學校里的趣事,我爸媽更是對她滿意得不行,說她是「撿來的寶」。
有一次,我媽在村口聊天回家,說:「今天你李嬸都說了,她要是早知道春花這麼會過日子,早就勸她兒子追她了。」
我一聽,樂了:「現在說啥都晚了,這可是我家裡的寶貝疙瘩。」
是啊,誰說喪偶兩次的女人不能再有幸福?命苦不是她的錯,能從苦難里走出來,才是真正的本事。
娶了春花,我不是不要命,是終於找到了我這輩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