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於汪小菲來說是沒有退路的。
大S就不一樣了,婚後的頭兩年她只需要管好自己就行了,娘家的花銷都由汪小菲支付,她偶爾也會替汪小菲站台,做一下宣傳。
但是她不是很情願,她總感覺憑她的身份做宣傳,特別是地方性的那種宣傳,對她來說有些掉價。
有了女兒之後,她不再參加公司的活動,幾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孩子的身上。
有了兒子之後,她更忙了。
雖然家裡有保姆,出門有司機,但是對於她來說,哪怕不嫁給汪小菲,她一樣能憑自己的本事掙到。
除了小時候跟著母親黃春梅從徐家搬出來的時候,經濟上有一段時間的窘迫,只有十幾歲的大S已經開始掙錢養家。
二十歲已經不再為經濟低頭,成名後更是名利雙收。
財富的標準從來不是衣食住行而是體面的活著。
所以她很努力,很努力的往上爬。
嫁給汪小菲從來不是權宜之計,男人對她來說算不上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
所以婚姻里,她不會為汪小菲做任何妥協,北京的楊柳絮讓有哮喘的她備受煎熬,她寧願帶著一雙兒女回台灣,也不願意將就待在北京。
她看不慣汪小菲到處亂扔的習慣,說過幾次,汪小菲改不了,她就不說了。
她不會幫他把亂扔的襪子收起來,因為她覺得這是無能的女人該做的事,雖然她本質上跟那些女人沒有差別,都是花老公的錢,但是對她來說,從來沒有把這點錢看在眼裡。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