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看著自己的父親說:我知道你難做,也知道你為難,但是,你該知道贍養奶奶、伺候奶奶是你身為兒子的責任和義務,不是我母親的責任,她沒有義務去伺候奶奶,可這些年她哪怕心裡捨不得自己的兒子、孫子,還是選擇和你一起留在老家,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大伯知道自己沒有立場去說話,堂哥接著說:那是因為我母親心疼你,可你有心疼過她嗎?她憑什麼還要陪著你受委屈?既然你不心疼她,那麼,兒子我來心疼她,我把她接走,以後她就跟著我,我給她養老。
見到奶奶,堂哥同樣沒有好臉色,甚至連「奶奶」都沒有叫,一家人都非常沉默。
第二天,堂哥把大伯娘接走了,半個月後,大伯給父親打電話,讓父親回去照顧奶奶,並對父親說他想孫子了,想要看孫子。
還沒等到父親回到家,大伯就直接坐車去了堂哥家,留奶奶自己在老家。
看得出來,大伯對奶奶心裡也是有埋怨的,母親曾說:老太太做得確實過分了,哪有一言不合就扇兒媳耳光的?再說,如果沒有大哥,她哪能過得那麼舒服,簡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可能那時候奶奶身體還硬朗,還能照顧自己,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奶奶越來越老了,行動非常地緩慢,已經沒辦法照顧自己了,再說,這麼大年紀,我們也不放心她自己獨居。
經過商量,我們得出三個方案:送養老院或給奶奶請保姆,還有一個是把奶奶接出來。
最後,父母都認為把奶奶接到身邊,一家人在一起,既可盡到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同時,還可以多陪伴奶奶,彼此之間有點相處的時間,關鍵是還可以省點額外的費用。
可奶奶卻不願意,說:我都這把年紀了,還要跟你們在外奔波,受那份罪,我可不願意,再說,那離家太遠了,萬一在外面有個好歹,到時該怎麼辦?
我們也理解奶奶故土難離,再說,奶奶這輩子都沒有外出過,外面的世界對她來說,是陌生而又充滿危險的,與其去冒險,還不如好好地待在自己熟悉的地方。
第一個方案行不通,那麼,只能實施第二個文案:送養老院或請保姆。
父親和大伯商量後,大伯表示贊成,還說他願意平攤所有的費用。
而考慮到老人同樣需要一些人際交往,大伯建議送養老院比較理想,大伯說:在養老院還有人陪她說說話,做一些簡單的活動,一群人一起聽聽戲,日子不會太無聊。
奶奶聽到要去養老院,反應非常激烈,大罵兒女不孝,哭著說:我老了,沒用了,你們就嫌棄我,要把我丟掉,養你們這些討債的有什麼用?
無論父親和大伯再怎麼跟她解釋,她都聽不進去,一直罵父親和大伯不孝,甚至還威脅父親和大伯說:要是把我送養老院,我就直接掛門樑上。
剩下最後一個方案了,父親向奶奶妥協了,甚至懇求奶奶,說:你也清楚我現在的情況,除了老二稍微放心之外,不但要給老大準備彩禮,還有一個老三,他才十一歲,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把他養大,而我是他們的父親,無論是老大、老二,還是老三,他們都是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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