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小伙愛上35歲足浴老闆,母親暴跳如雷,你玩得過她嗎
張強媽李大媽當場就炸了鍋。
「林玉?!你居然跟林玉搞到一塊去了?她比你大12歲,她有孩子啊!你是不是腦子被門夾了?」
張強一邊避著他媽掄過來的拖鞋,一邊嘟囔:「媽你別激動,她人挺好的……」
「人好個屁!」李大媽臉都氣紫了,「她是做什麼的你不知道嗎?開足浴店的,成天跟那些人打交道,她能圖你什麼?圖你這三千塊的工資?你玩得過她嗎你?」
「她根本沒圖我什麼。」張強小聲說,「她也不缺錢。」
「那她就是玩你,圖你年輕,陪她解悶兒。你以為她真能跟你過日子?她一個當媽的,你一個毛都沒長齊的,你們能搭上?」
張強一臉憋屈:「媽,你別這麼說她。」
「我說她怎麼了?我說得不對?你要是跟個正經姑娘談戀愛,我高興還來不及。可你現在這是往火坑裡跳!」
家裡吵得不可開交,鄰居都跑來看熱鬧。李大媽最後還去「暖陽閣」鬧了一場,林姐臉色難堪,卻也沒躲,只是淡淡地說:「阿姨,我知道您不喜歡我,但感情這事,沒法講年紀。」
李大媽當場甩了她一巴掌:「你還敢狡辯?我兒子才23歲!你這個狐狸精!」
林姐沒還手,抹了把臉就進了屋。張強那天騎著電動車趕過來,臉上的淚痕風一吹就乾了。他拉著林姐的手,說:「咱別管別人咋說,我就跟你在一塊。」
林姐卻笑了,笑得特別苦:「張強,你是個好孩子,但你真的懂你在幹啥嗎?你願意一直躲著你媽,背著親戚朋友,做個被人戳脊梁骨的男人嗎?你撐得起嗎?」
張強低頭不語,第一次覺得現實比電視劇還狠。
他們還是分了。
分手那天,林姐給他收拾了一袋衣服,還塞了點零花錢在裡面:「好好工作,以後找個能跟你光明正大牽手的姑娘。」
張強紅著眼接過袋子,騎著車走了。車子騎得飛快,他不敢回頭。
後來,「暖陽閣」還是開著,但張強很久沒再去。他換了個工作,去了市裡的電器商場,月薪漲到六千,也不再提林姐的事。
而林姐,聽說那年年底把兒子接去了鄭州上學,自己也盤掉了店,去了外地。
有人問起張強那段事,他總是笑笑:「年輕嘛,愛過就夠了。」
可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偶爾還會夢見那個坐在收銀台後、笑得眉眼彎彎的女人,夢裡風很輕,像那個夜晚一樣,吹得人心都軟了。




